创意组要求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9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
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参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有参赛申报人的除外)。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扩展资料: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要求:
1. 以竞争促创新,打造成果转化新平台。将竞争结果与产学研应用紧密结合,推动形成“互联网+”商业模式,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鼓励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开创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高质量新局面。
2. 学校组织项目总数不少于20个,其中创意团队不少于10个,创业成长团队不少于5个,青年红梦建设团队不少于5个。
3.学校组委会负责组织评审委员会,将比赛分为四个小组(创意组、创业组、成长组、就业创业组、青年红梦旅游组)进行评审,并推荐比赛进入省半决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