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生物语 骨石

如题所述

  楔子
  顾七七很爱照镜子。
  她的背囊里永远有一块可以折叠成半个巴掌大小的镜子,打开来,却有一人高。是她母亲送她的礼物,说是用纳西瑟斯的眼泪制成,能照出最美的倒影。
  但是,顾无名却很不屑妹妹的这种自恋行为。照来照去,也不过是堆白骨。如果一定要形容的美好些,顾七七就是衣服排列的错落有致、曲线玲珑的骨架,表面会比普通的骨头逛街白净许多,像附了暮春最后一场雪。
  可是,再美也还是一副骨架。这是恒古不变的是事实。
  在世的骨妖已经不多了,自父母去世之后,顾七七于顾无名除了彼此,再无亲人。顾七七听母亲提过,自己本来是有一个表姨的,但他不安于平淡隐世的生活,跑去占山为王,在山上开了个白骨洞,平日里披上少女的人皮,将路过的的男女诱到洞里吃掉,最后被一只从石头里蹦出来的泼猴打死,不得善终。
  顾七七当然是没有见过这位表姨的,也不喜欢她。因为她吃人。在顾七七眼里,人类是用来看的,他们每天穿不同的衣裳,有不同的表情,干不同的事,用自己的力量一点点改变这世界,多么有趣,为什么要吃掉他们?
  而且,她讨厌看见血,这种从人体内流淌出来的鲜红液体让她头晕,这是一种相当不愉悦的感觉。他无法想象表姨在撕扯那些人类身体时的情景。再说了,人有水果蛋挞好吃么?

  我其实很想围观顾七七吃蛋挞的模样。可她每次都只是打包带走。我着实好奇一只骨妖吃东西时候的样子,甚至很欠拍地想,它们吃下去的东西会不会直接从骨头之间漏出来。
  事实是,每次顾七七来买水果蛋挞的时候,胖子跟瘦子都被她吓得半死。因为她总是半夜来,并且出于不打扰别人的好意,以漂浮状无声行走。
  那天,半夜起来煮宵夜的胖子一边吃汤圆一边朝外走,冷不丁与他撞个正着,胖子一颗汤圆滑进喉咙,吞不进吐不出,差点英年早逝。
  我知道她是一只充满好奇心的骨妖,世间万物他总看不够似的,买个蛋挞也忍不住要在我的院子里游览一圈。好奇心会杀死猫,骨妖的好奇心差点整死胖子
  胖子跟瘦子对她的意见很大,一致认为他应该披上一层像样的人皮再出来,一副骨架走来走去,太虐眼。
  但,他依然故我,永远以最原始最简单的形态出现在我们面前。她说这样很好,不用烫头发,不用化妆,连买衣服都不用。就这样简简单单的活着,吃最爱的蛋挞,多么轻松自在。
  她每次都在周末的晚上来买蛋挞,我知道她的时间,所以总把做好的蛋挞放在专用的保温箱里,保证她拿到手里时是热乎乎的。因为胖子跟瘦子绝对不愿意在半夜,给一副骨架现烘蛋挞。
  可是,顾七七已经快一个月没来了。为她准备的蛋挞已连续几次变成了我们自己的早餐。
  今天又是周末,盛夏的暑热在日暮也不愿退去,胖子跟瘦子一早就跑去新开张的海滨浴场看美女了,也幸亏他们走了,否则不期而至的顾无名定让他们做上三天噩梦。对,今天来的不是顾七七,是她哥哥——顾无名。
  这只存活了数百年的男骨妖,跟她妹妹大不相同,纯黑的骨骼,深沉的像打翻一瓶封存了几万年的墨汁,每一块粗糙的骨骼上,埋着沙砾般细小的点点光斑。骨妖的妖力,以颜**定。颜色越深,越是凶悍。
  顾无名经过的地方,我那些本来葱郁的花花草草,全都蔫蔫地低下了头。他是冲进来的,像一阵狂风。我微笑着看他:“替你妹妹买蛋挞?”
  “跟我走!”他的声音是好听的,如果闭上眼,你脑中会浮现出一个很圆满的男人
  我还是微笑:“跟一具骷髅私奔很不浪漫,所以,我拒绝。”他好像是怒了,隔在我跟他之间的桌子被他一掌掀翻,茶壶茶杯碎了一地,碧绿的茶水四下流淌。他一步跨到我面前,我感到从他骨骼里蔓延出的寒气,瞬间改变了室温。我从夏天落入了严冬。
  他比我高出一个头,仰望一具黑色并发怒的骷髅,比跟之前那头黄金狮子对视难受得多。因为他没有眼睛,所以不会有眼神,我看不出端倪,猜不出心思。
  “我要你这树妖的一口真气!”他的手,出其不意的抠住了我的手腕。被那冰冷的骨骼突然抓住,让我在某个瞬间,以为自己的手没了。
  “我不打架很多年了。”虽然他没有眼睛,但我还是认真的望着他面上那两个深凹下去的黑洞,对他说。
  我真不想打架,不停里的一张桌子一张椅子一个杯子,每件东西,都是钱买来的,打坏了多可惜!
  顾无名冷哼了一声,却把我抓的更紧了……
  不是十五,今夜依然满月,漫天的金黄耀眼,还以为是太阳搞错了时间。
  忘川这座没有太多名气的城市,沉睡在这样的月光下,少了钢筋水泥的真实,多了一场梦境的迷幻。
  最明亮的一束月光洒落在一家餐馆的后巷里,几只馋嘴的野猫在垃圾桶上跳跃,不甘心地翻找食物。高温是各种异味的最爱。
  巷中央的空气中,裂开一道缝,里头氤出了一层白气,像清晨的馒头铺里涌出的蒸汽,只是没有丝毫热度,冻得人想死。
  两个男人从缝隙里走出,模糊地身形在白气里逐渐清晰,T恤牛仔裤板鞋,夏日最常见的打扮,一个黑发,板寸;一个红发,及腰。都长得不赖,脸上没有笑容,眼底有锐气。
  “冥界出口,难道不能开到一个更干净的地方吗?”垃圾桶旁的黑暗里,付出一个少年清瘦的身影,斜刘海被夜风吹得颇具凌乱美,五官虽然稚气未脱,但初步推断有长成美男的潜质,一件正红色短衬衫比火焰还鲜明,黑色书包斜挎在屁股后头,包包拉链粗心地敞开着。
  野猫们喵呜一阵乱叫,四下逃窜开去,其中一只踩翻了一只垃圾袋,一堆馊了的面条落在地上,溅起的酱汁落在少年一尘不染的运动鞋上
  少年抬起脚,皱眉道:”你们要赔我一双新鞋,不,两双吧!账单就交给我姑姑好了。“
  ”王差遣我们出来,不是给你买鞋的。“红发男走到少年面前,没好气的说,”如果这次任务失败,我们所有人都没好日子过,包括你,钟小魁。“
  ”关我什么事?‘钟小魁瞪大眼睛,无辜的指着自己,“你们冥界丢了东西,又不是我偷的!我只负责提供你们在人界的食宿而已。”
  “你的任务不止食宿,王特别交代过我们。”黑发男走过来,朝同伴使了个眼色,两人一左一右,架住钟小魁的胳膊,不由分说的将他拎了起来,根本不理会他的抗议,走出了巷子。
  月光下,三个人,只有一条影子。
  02
  顾七七搬到这座小区已经一周,兴奋之情依然溢于言表。她的上一个“家”,在撒哈拉沙漠的某个角落,骄阳如火;上上个“家‘,在南极的一座冰山上,一出去就能看见一群企鹅;在上个,是开普敦郊外的村子?还是纽约的第五大道?总之是,她跟她哥哥每年都会搬一次家,几百年来,地球上几乎没有她不曾踏足的地方。
  今年,他到了中国,这个叫忘川的城市。但是,这次只有她一个人。她趁顾无名出远门办事的机会,从国外某处灯火嚣张的别墅区他跑了。
  这是她人生第一次独自的旅行,如果他没记错的活。
  顾无名是哥哥,是保姆,是教官,是牢头,对这个唯一的妹妹的唯一的要求就是——听话。
  要听话,绝对不准在人类面前出现,也不可以跟人类做朋友。
  要听话,不要相信任何一种生存在一具比囊下的生物。
  要听话,只可以吃素食,不可以吃肉,薯片什么的垃圾食品更加不要碰。
  也许哥哥只是太爱她了。但,不管哥哥是出自大男人主义的霸权,还是亲情的关切,他着实是厌倦了这种诸多限制的生活。他想过自己的生活。
  住在这个普通小区里的人很多,有高中生,推销刮胡刀的销售员,头发花白的退休老有老太,还有专栏作家什么的,鱼龙混杂。
  顾七七每天都在这些人的家里穿进穿出,看他们做事,听他们说话,这样的俗世生活,人间烟火,是沙漠里,南极上,或者豪宅中永远感受不到的东西。
  但,鉴于她与人类之间这种”敦亲睦邻“的行为,顾无名曾今狠狠走过她两次,一次是因为她出手救下一个半夜跳楼的中年女人,另一次是因为她背着一个摔伤腿的年轻男人从着火的树林里跑出来。
  她以为是好事,在哥哥眼里,是十恶不赦。
  那获救的中年女人,当她看到接住自己的是一具雪白的骷髅时,一把将顾七七推开,尖叫着晕了过去。第二天,醒过来的女人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找了好几个道士,在她家里做法三天,写着”邪灵退散“的符纸,贴满了她的家门。至于那个被她从森林大火里救出的男人,看清她面容后,第一件事是将一把防身用的匕首,插入了她的胸膛。
  作为一只骨妖,顾七七必须现出原身,她的力量才能在人类身上起到作用。
  她不是邪灵,所以道士的符纸依然是一张纸:她只是一副骨架,所以男人的匕首伤不到她的分毫。她只是有些疑惑,她不过是救他们一命而已,不过是露一下真容罢了。
  “你跟他们是不一样的!”这是顾无名在揍过她之后,大声说的一句话。不一样?!
  走在阳光充裕的街头,顾七七在人群里探望,这些男男女女,老老少少,无非是比自己多了一层皮肉了。再说,他们死去之后,不也是骸骨一副?归根到底,他们明明跟自己是一般模样,为什么要如此害怕?害怕她,不就是害怕他们自己、
  人类真是有趣有古怪的生物,一面百般爱护着自己的身体,一面恐惧着支撑自己血肉的骨架。
  这种矛盾越深刻,顾七七越是渴望跟一个人类做朋友,居无定所,加上哥哥的监管,她没有太多朋友,当然,这个“朋友”是指各种各样的妖怪,比如住在山里的蘑菇小妖,撒哈拉的老蝎子精,纽约的时尚花妖等等,不包括任何一个人类。
  顾无名说,不会有一个人类愿意与骨妖成为朋友。骨妖跟别的妖精不同,可以美女俊男变幻无穷,我们永远不会变换出人类喜欢的好皮囊,从开始,到结束,我们只是一副最真实的骨架。
  这一点,顾七七是知道的。真真的骨妖,从生到灭,都不能改变自己的形态。至于那位被泼猴打死的表姨,修为再高,也只能硬生生披上一层人皮,草草冒充个人形,无法真正幻化人身。
  可是,不能变成美女又如何?自己现时的模样有何不好?母亲说过,她是骨妖一族里最漂亮的女娃。所以,顾七七至今也不明白人类排斥自己的根本原因。难道仅仅是审美观的差异?
  但,她还是相信,总有人是与众不同的。
  对她的“相信”,顾无名依然不屑,就像他不屑她照镜子的行为,说,我与你打赌吧。但凡有一个人类,愿意真正与你做朋友,今后的生活,就由你自己全权决定,我不干涉分毫。前提是,他真真切切看到了你的模样。
  成交!顾七七要用这场赌局,彻底挣脱“听话”这个紧箍咒。但,这个赌局已经有了好几十年的历史,顾七七依然没有赢得迹象。所以她认为可能与她做朋友的人类,无一例外被她的模样吓得魂飞魄散。
  她有点泄气,但仍抱希望
  03
  “别家的店都打烊了,你还不关门?”
  顾七七蹲在这家卖金鱼的小店门口,看着那些在水缸里游弋的各色金玉,再看看坐在店门口那张旧椅子上的男生,好奇的问他。
  现在是凌晨十二点半,这家金鱼店位于小区外这条巷子的深处,与之相邻的杂货铺冲印店什么的,早早都关了门,只有它,还在两个简陋灯泡的照耀下,继续营业。
  顾七七注意到这家金鱼店,以及这个守店的男生好些天了,他们总是开店很晚,她从来没见过他们关门。一家金鱼店而已,又不是7-11,难道也要通宵营业?真奇怪。
  “天快亮的时候我们才关门的。”这个看起来约摸十五六岁的男孩,一件肥大的灰色T恤明显不合身,蓝色牛仔裤已经洗得发白,他侧身在旁边的架子上摸索,取了一小袋鱼食,小心抖落进面前的鱼缸里,“吃宵夜了哦!”他一脸笑容地对那些鱼儿说。
  他应该是个瞎子吧?顾七七从架在他白净脸上的那副墨一样的眼镜上判断,谁会在大半夜还带着种瞎子阿炳式的眼镜、何况,他那东西时还是用摸索的方式。
  顾七七忍不住伸出手在他鼻子下晃了晃。
  “拜托,我不是瞎子好不好。”但上停下手里的动作,推开顾七七的手,“只不过眼睛有些毛病,不能见强光,视力差点而已。”
  顾七七尴尬的咳嗽了两声,嘀咕:“那你拿鱼食的时候干嘛用手摸来摸去。”
  “我不是在摸,最近天气潮湿,有些鱼食结块了,我的把他们捏散。”男生无语的瞄了他一眼,“倒是你,大热天穿这么多,还戴口罩,很容易被人当成怪阿姨的。”
  ‘你……“顾七七差一点被他的话呛死,但,人家说的没错。为了跟这个金鱼店男生对话,又为了不吓到对方,今夜他特意精心装扮了一番,高领运动装加靴子加手套加假发,加大草帽,脸上还架着墨镜与口罩,总之是不露出身体的一丝一毫。
  ”要不是听你的声音,我还以为是个怪叔叔呢。“男生很诚实的说。
  ”我感冒了行不行。“顾七七一脸黑线地掩饰,”再说,有身材这么好的怪叔叔么?"
  “哈哈,你还真自大啊。”男生大笑,露出贝壳般光亮的牙齿,笑声清脆得像一尾尾在水里欢乐游动的鱼儿。“
  ”谁会在这个时候买金鱼?拿回去当夜宵么?“顾七七故意嗤嗤笑这个对她无礼的小鬼。他左右张望,巷子的两头都淹没在幽暗的寂静中,别说人,鬼都不见一只。
  挂在墙角的灭蚊灯啪啪作响,是此刻最嘹亮的动静。
  “你最好回家去,怪阿姨。”男生微微动了动,身子朝外探了探,将头转向巷尾处,没有太多血色的嘴唇翕开着,低声念叨着什么。这时的他,才像一个等候顾客的小贩,就算眼神被墨镜完全遮挡,他的表情也透露出足够的期待。

  “我叫顾七七,不是怪阿姨,我还年轻呢!”顾七七却直想把口罩揭了露出真容给这小子一个半夜惊喜。骨妖也有爱美之心,也讨厌被人叫阿姨而不是姐姐,尽管她已经好几百岁。

  “好吧,怪姐姐。你确定要留下来?”他若无其事的继续望着巷尾。

  “你反应真快啊!”顾七七咬牙切齿的笑,心下却觉得这小鬼有些趣味,“喂,你叫什么?是住在附近么?”

  “我叫阿生。”他爽快的回答,“我还有个英文名字,叫Live,喜欢叫哪个随你。”

  “Live?这英文名真怪……”顾七七嘀咕着,不过跟这个看起来也正常不到哪里去的小鬼倒是蛮配的,一个半夜守着金鱼店的,牙尖嘴利的古怪男生。

  “你也不见得多正常,顾七七小姐。”他在几分钟内对他改了几次称呼,似乎很以此为乐,”已经快1点了哦,你真的不回去睡觉,女人太熬夜的话,容易老的。”

  “我今天刚好失眠。”顾七七故意夸张的笑,“所以我决定留下来陪你这个孤独的小鬼。”

  “随你。”阿生露出一个好看的笑,摇头道,“现在无聊的人真是越来越多了。大半夜不睡觉,看别人卖金鱼。”

  “在无聊也不及你,还有你这家店无聊。”顾七七索性坐到鱼缸旁边的台阶上,指着巷尾道,“我与你打赌,如果今夜你能卖出一条金鱼,我就满足你一个愿望。”

  “你不是圣诞老人。”他看也不看她,继续张望。

  “要是你输了……”顾七七故意摆出流氓态度,“你就乖乖对我说一声,美女姐姐,我错了。”

  “好吧,是你自己要留下来的。”他转过头,墨黑的镜片上摇晃着顾七七粽子一样严实的脸,说;“我不会输。”

  话音刚落,他微笑;“生意来了……”顾七七的耳朵里,出现了一阵轻微的响动,像风吹落的花瓣掉在泥土上一样不易察觉。

  簌簌,簌簌。声音越来越近。一团还不到半人高的黑影从巷子的另一端飘移而来,在它模糊的轮廓外,笼罩着一层土黄色的雾气。

  直到这玩意儿飘到面前,顾七七才看清楚,这居然是一个胖得连脖子与腰都看不见的白胡子老人,个头还不到顾七七的大腿根,要不是那张胖脸上的五官还算清楚,简直就可以叫他一声冬瓜老头。

  对不起,来晚了

  他费力地用短短的手拍了拍身上那件老旧的,一看便不属于这个年代的青色长衫,然后像一个球一样弹起来,落到台阶上的金鱼缸前,指着其中一条朱红色的小金鱼,胖脸上露出欣喜的笑,急切的说:“阿生,它它!快!”
  “好的。”阿生笑着把渔网递给他,这冬瓜老头一挽袖子,小心翼翼的从鱼缸里捞起来他看中的那个小东西,放进他自己带来的玻璃瓶里,那瓶子里的水,淡淡的蓝。
  “好漂亮啊!”冬瓜老头端详着在玻璃瓶里游弋的鱼儿,居然激动的老泪纵横。说着,他从袖子里摸出一把五彩斑斓的小石头,放到阿生手里,连声说谢。
  阿生摸着手里的石子,说;“你给的太多了。我应该多给你一条。”
  “不不,我下次再来。不能让你做赔本生意不是。”冬瓜老头感激不已地连连摆手,欢天喜地地抱着他的鱼离开了。他脚步踏过的地方,开出了一片五光十色的小野花。
  “白老头只要一高兴就这样,弄得街上到处都是花。要到天亮才会消失。”阿生像在跟她说话,又像在自言自语,站起身,将收来的石子放进身后柜子上的花瓶里。那个普通的玻璃花瓶里并没有插花,里头只堆满了五颜六色形状不一的石头,每一块都光滑如镜,在玻璃上投映出好看的光。
  那老头,分明不是人类。
  “你输了哦。”阿生走出来,有些得意的抱着手臂。
  “这……他……”顾七七一时回不过神来,不服气地说,“他都没有给钱!你根本就是白送的么!不能算你赢!”
  “我们的赌约里并没有规定交易的货币只能是人民币吧?“阿生慢慢走到她身旁,凑到她耳边小声的说,“那些石头是,是妖精币呢。”
  顾七七对于钱没有什么概念,不管是人民币,还是妖精币。
  “吓到了吧?白老头不是人类。”看着她一动不动地呆摸样,阿生很认真地,用一种特别阴沉的语气说,“我劝过你回家,是你自己不肯走的。”
  也许,他所期望的下一幕,是顾七七抱着头,尖叫着撒腿就跑。但,顾七七只是短暂的失神后,便抓住他的手,认真的问;“那……你是人么?”
  “废话,我当然是啦!”阿生甩开他的手,皱眉嘀咕,“没劲,你居然都不害怕的。”
  他的神态,让顾七七想起她从前见过的,那些以捉弄小女生为乐但未遂的调皮男生。吓唬她?要是她摘了口罩,晕过去地一定是他吧!
  但现在,她可不想他晕过去。这男生太有趣了,居然跟妖精做生意,那妖怪也奇怪,什么不买就买金鱼,当食物的话,那小鱼也未免太小了吧?!

参考资料:漫客小说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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