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农村户口,我和父母每人都有一亩二分土地可以耕种,可是我们那不知谁规定说,出嫁后的女性,在出嫁满两年后,收回出嫁女的耕种土地,由同一生产队的新增人口(比如新娶的媳妇或新出生儿)来继续耕种。因为是农村户口,那里大部分的女人都是出嫁在附近,一般都把女方户口迁到老公家,到了老公家也会另分配给土地。可是我嫁到了外地,户口还在娘家,并且老公那里没有土地分配。我有没有权利要求保留我的耕种土地呀?现在土地已经被收回,我应该找谁去申请要回土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