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款本为献爱心,不能让它变了味 编号:100804165441本主题被浏览526次 目前已有 12 位对此信息感兴趣的网友发表了看法0 今天得知安图县政府要求每一个财政开资人员都要把7月份工资全部捐出去,我认为很不合理。捐款本为献爱心,有多捐多,没有少捐,数目怎么能强性规定?况且我们也得生活,条件不一样,我们本来经济困难,每月还得还贷款的家庭,一下子哪里拿出这么多钱?这个月怎么生活?一天之内交齐钱款,做这么规定的人想没想过普通职工的日子哪能这么宽裕?借钱来捐款,还是捐款吗?
又问,此举是否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