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不是感动,一个人总不能因为感动而去接受一个人,这样对另一个人是不公平得。曾经的我是这样认为的,我是一个很固执的人,自认为不喜欢一个人就是不喜欢,无法因为感动而在一起,但是后来,我发现我的想法有了微妙的变化。
我不知道3年的时间对于别人来说算不算久,对于我来说,已经够久了,在我的认知中,我觉得一个男生能够一直喜欢一个女生三年之久就已经特别长了,这大概和我比较自卑也有一定的关系吧。在我觉得不会有一个男孩子喜欢上我的时候,突然遇到了那样一个男孩子,喜欢了我很久一直到现在。
我不得不承认,被人喜欢和宠爱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但是你们一开始是因为朋友在一起,我总觉得我对他没有感觉,更谈不上心动,在这三年的时间里,我拒绝了他很多次,每次当他跟我说他被我拒绝时候的感觉时,我的心里竟然隐隐作痛,或许是伤害一个人太多次的缘故。
其实他对我的好我都知道,我每次拒绝他的理由都是,我觉得我不喜欢他,我觉得我只是依赖他,他问我在不在乎他的时候,我说在乎!他问我他是不是我心里很重要人的时候,我说是并且是唯一。他后来和我说道,我就是喜欢他,只是连我自己都不知道有一种依赖也叫做喜欢。
不要去急于拒绝一个喜欢你很久的人,有时候你觉得是不喜欢他,对他没有心动,其实只是时间太久,连你自己都忘记了对他的感情,也许是对方的某一句话触动到了你,真是当局者迷呀!随着时间的沉淀,一些感情发生了微妙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