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交税,只要按时依法做纳税申报,接受税务局的监督和管理,税务局就能开完税证明。完税证明是税务机关开出的,证明纳税人已交纳税费的完税凭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税务机关征收税款时,必须给纳税人开具完税凭证。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税款时,纳税人要求扣缴义务人开具代扣、代收税款凭证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开具。”
扩展资料:
开具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有3种方式:
首先,凡是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北京市民,拿着身份证到区县地方税务局分局的服务大厅(或税务所),填一个简单的申请单,由税务机关核对后开具一张你所要求期限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当时立等可取;
其次,通过所在单位的财务和办税人员,集体到税务机关开一个单位的批量完税证明,时日不长,由企业财务代办,办完了把完税证明给纳税人;
最后,国家税务总局就有一个代收代扣税款凭证,这个是由代扣代缴单位开具的,在纳税人每月缴税时,可向代扣代缴单位的办税人员索取,办税人员的凭证是由当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给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完税证明
税收完税证明是税务机关为证明纳税人已经缴纳税款或者已经退还纳税人税款而开具的凭证。
51个税管家提醒,税收完税证明不是谁都可以开的!
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纳税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开具税收完税证明:
1、通过横向联网电子缴税系统划缴税款到国库(经收处)后或收到从国库退还的税款后,当场或事后需要取得税收票证的。
2、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税款后,已经向纳税人开具税法规定或国家税务总局认可的记载完税情况的其他凭证,纳税人需要换开正式完税凭证的。
3、纳税人遗失已完税的各种税收票证(《出口货物完税分割单》、印花税票和《印花税票销售凭证》除外),需要重新开具的。
4、对纳税人特定期间完税情况出具证明的。
5、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需要为纳税人开具完税凭证情形。
至于“没交税怎么开完税证明”,51哥管家表示,这要看你开具什么税种的证明。
以个人所得税为例,从2019年1月1日起,不再开具《税收完税证明》,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取而代之!
根据政策规定:纳税人2019年1月1日以后取得应税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向税务机关办理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或根据税法规定自行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的,不论是否实际缴纳税款,均可以申请开具《纳税记录》。
换句话说:未实际缴纳个人所得税,也可以开具纳税记录(完税证明)哦!
如果要开具其他税种的完税证明,建议可以向当地的税务局咨询,毕竟各地的政策还是存在差异的,没有统一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