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危化品过程中车辆没有营运资格证发生事故造成两人死亡,危险品没有伤人,这构成危险物品肇事罪了吗?

如题所述

概念
  危险物品肇事罪[1](刑法第136条),是指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由于过失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刑法条文
  第一百三十六条 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相关法律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谓后果特别严重,主要是指致多人伤亡的;或者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的等。造成二人死亡显然是重大事故!构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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