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医保跨市能报销吗

如题所述

跨地区可以报,属于异地报销。

具体的报销方式如下:
1、在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登记和备案。参保人在异地就医必须先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进行登记和备案(急诊患者在外地发病需及时到医院住院治疗的,在住院后的3天内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电话申报备案)。其中,参保人所花费的医药费用必须先由个人全额垫付。
2、出院后1个月内,参保人可以准备好身份证、户口簿、居民医保卡、出院证明、医药费发票及医院费用明细总清单、异地居住证明或暂住证等资料;
3、到户籍所在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医疗费用报销手续。
需注意:就医人员住院时必须向参保地的医保中心申报备案,如果参保人不按照规定办理报备手续,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机构可以不予报销或者降低报销比例。

医保缴费方式如下:
1、登录医保所在地社保局官网进行自助缴费,网络自助缴费完成后,缴费人可以通过官网实时查询缴费情况,如需办理证明,可以打印缴费记录前往当地社保局办理;
2、本人携带医保卡及有效身份证证件原件前往社保局缴费。除这两种方式以外,有些地区也支持银行缴纳医保,具体可以咨询当地社保局。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七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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