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才能做到教书与育人紧密结合

如题所述

要做好教书育人工作,最主要的是要正确处理好三对矛盾:

一是教书与育人的矛盾。就是说,教师既要认真传授科学知识,又要注重思想教育,要把二者有机地结合起来。根据多年教学实践的体会,我认为主要应把握这样三点:第一,寓思想教育于传授知识之中。我们所讲授的知识中,一般都包括科学性因素和思想性因素两个方面,要把这两个方面结合起来,构成完美的统一。这里所说的思想性因素,应当包括理想信念、爱国主义、思想品德、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以及科学的思想方法等方面的内容。教师要善于挖掘蕴藏在所授知识中深刻的思想性内容,并加以正确的提示和阐述,要运用自如,而不能牵强附会、生拉硬扯。第二,寓思想教育于各个教学环节之中。除了课堂讲课之外,还有辅导答疑、考试考查、批改作业、课外活动等环节,我们都应当把它作为进行思想教育的重要机会和有力手段。学生在这些环节中,既能够表现出他们掌握知识的深广程度,又能够表现出他们的立场、观点和思想感情,还可以看出他们的智慧和才华,教师可以因势利导、循循善诱,还可以启迪他们独立思想、勇于创新、乐于奉献、敢于竞争的精神。教师对上述各个环节严肃认真的处理本身,就能给学生提供很好的示范,对培养学生的责任感、纪律性和职业道德都有很大的好处,具有强烈的感染力。第三,寓思想教育于师生的交往之中。师生关系除了表现在教学环节之外,更多的表现在师生平**的交往之中,以个别谈心作为主要交往方式。通过谈心,可以研究学生心理健康,交流思想观点,增进师生感情。友好的交谈,可以促进师生之间的相互信任,以诚相待,能够收到课堂上难以得到的良好效果。学生可以视教师为良师益友,愿把他们心中最为机密的事吐露给教师,求得教师的指导与帮助。有时学生可以提出各种知识性,哲理性很强的问题,要求教师给以解答,这就充分地说明了教书必然育人,育人需要知识的深刻道理。

二是爱护学生与严格要求的矛盾。学生是教师教育的对象,爱护学生就是正确处理教师职业关系中的主要矛盾,是实现教书育人目的的关键。教师对学生的爱护,最主要的是教给学生应有的科学知识和做人的道理。但是学生能够把它接受下来并且转化为自己的东西,需要经历一个由不知到知、由不会到会的矛盾斗争过程,因此要严格要求学生,通过严格要求,达到教书育人的目的。爱护之情体现在严格要求之中,不严格就体现不出爱护,迁就纵容学生,等于误人子弟。名曰爱之,实则害之。怎样把爱护和严格统一起来呢?概括起来,要做到“熟”、“准”、“强”。所谓“熟”,就是亲近学生,熟悉学生,掌握他们的家庭状况、社会关系、优点长处、缺点弱点、爱好个性、思想特点等,做到心中有数。所谓“准”,就是要有明确的针对性,做到有的放矢。在讲授知识时,掌握学生的知识基础,弄清楚从哪里作起点,最高要求应达到什么程度;在思想教育过程中,明确从哪些方面进行。所谓“强”,就是教育性要强,所讲授的知识必须是正确的、有用的、先进的;所进行的思想教育内容应当是有说服力、感染力、鼓舞力的。在当代学生的心理状况,我认为要抓住这样几个方面:在理想信念教育中,要强调以强国富民,振兴中华,全面实现小康社会为奋斗目标,而不能只是为了谋求一个“饭碗”;在成才观、价值观教育中,要强调个人对社会的奉献,而不能单纯追求个人的待遇享受;在道德纪律中,要强调高标准、严要求,讲究理想人格的完美形象,而不能满足于低水平、得过且过;在个人生活方面,要强调崇尚高尚的、先进的品德,而不能追求低级趣味的、颓废的东西。

三是言教与身教的矛盾。就是说,利用学生具有天然“向师性”的特点,教师在教书育人中,既要言教,又要身教,身教重于言教。身教可以给学生提供一个活生生的榜样,使学生懂得应该怎样做,不应该怎样做,给学生留下深刻、难忘的印象。身教可以增强学生对教师所授知识的信念,加深学生对接受教育的感受,从而转化为他们的本领和技能。正确处理言教与身教的矛盾,要认真把握三点:第一,言行一致,身体力行。凡是要求学生做到的,教师必须率先做到;凡是要求学生不做的,教师带头不做。第二,学为人师,行为世范。教师职业的特点就是以人格来培养人格,以灵魂来塑造灵魂,这就决定了教师的言行要有很强的典范性,教师要用自己的人格能力去影响、感染学生。教师对学生的影响将贯穿于学生整个受教育过程的始终,甚至可以说影响学生的一生。作为教师要有一种为人师表的形象,以便让学生鉴别和模仿。我们把它概括为这样几句话:坚持原则、作风正派;思想敏锐、品德高尚;治学严谨,谦虚好学;待人和气、文明礼貌;仪表端庄、朴素大方。第三,严于律己,勇于自责。高明的教师也不可能事事通,精明的脑瓜也不可能样样懂。“金无足赤”、“人无完人”,教师也会有缺点、失误和不足之处。教师做错了事,要敢于承认,善于改正。这样不但不降低威信,反而会提高威信。教师知错改错,勇于自责,也能给学生以具体生动的教育,让学生懂得事物具有双重性以及错误一旦被认识和改正就可以转化为正确的客观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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