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流程及细则是什么

如题所述

拆迁流程及细则具体如下:
1、接受建设单位委托,由建设单位全权委托拆迁实施单位实施拆迁;
2、拆迁范围内调查、摸底;
3、制订拆迁计划、方案,编制拆迁预算;
4、按规定委托评估单位评估;
5、会同建设单位申办拆迁许可证;
6、拆迁公告;
7、召开拆迁动员会并在拆迁地段设立现场咨询点;
8、发拆迁通知书,并会同评估单位发评估通知书;
9、实施单位和评估单位进场实际操作;
10、评估单位出具评估报告书,并送达被拆迁人;
11、拆迁实施单位根据评估报告书与被拆迁户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书
12、对达不成协议的申请裁决,由拆迁主管部门受理后进行裁决。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第七条
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四)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五)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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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2-23
你好,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在作出征收决定之前,需要对征收范围内的未登记的房屋调查、认定,补偿安置方案需要征求被征收人意见,多数人对补偿安置方案不满意的,需要组织听证,并根据听证会的情况修改补偿方案,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对未达成协议或产权不明的,要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保障被征收人相关权益,最后申请强制执行
第2个回答  2022-01-29
拆迁流程步骤具体如下:
1、在需要征收的地方,征收方应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
2、省政府或国务院批准征收后,县级政府张贴正式的土地征收公告;
3、发布安置补偿方案;
4、相关部门组织被征收方在签约期限内签约。
如果被征收方不配合签字,县国土局会下发书面通知,责令交出土地。如果在决定书规定的时间内,被征收方不提出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话,征收方会向法院申请强制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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