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上班时间在车间与同事因口角发生斗殴,其同事声称要找人来砍死我朋友,当时公司负责人不在,朋友电话通知了老板,事后半小时,那人出去买了西瓜刀,把朋友砍伤了,大腿外侧一伤口,3厘米长,逢了3针,左手中指被砍伤,深至骨头,缝合4针。被砍伤后由公司人员送到到医院处理缝合伤口,如今在家里养伤,两星期后抽线,间隔一天换药,医药费公司暂时在支付,砍人那家伙已经逃跑,我朋友已经在派出所报了案,伤情鉴定为轻微伤,派出所说对方的法律责任是拘留15天,对方的叔叔要求协商处理这事(对方叔叔也在公司上班),已经当面协商定出了赔偿方案, 但至今没执行,多次电话给对方叔叔,他只是回答与对方的父母联系上,对方父母说种庄稼的,一分钱也没有,他也没办法,说再等等,看是否能借到钱;针对此事与公司老板做了交流,老板却说,员工上班时间打架,他没有责任;针对此事,朋友非常苦恼,自己没有过错,上班时间被同事无情砍伤,为何公司不承担责任,还有如果老板当时接到我朋友电话时,回来或安排其他负责人调节处理这事,就不至于我朋友被砍伤;请问知法的朋友或律师,如今公司不承担责任,是否合理,还有行凶者已经逃跑,家人借口没钱不赔付,接下来的赔偿费用怎么执行。误工费用老板是否该承担,公司只签了空白合同,没买保险,是否可以一起要求补偿?非常感谢!
问题补充:目前医药费公司垫付的,发生口角的原因是,那人私自拿了我朋友宿舍的凉席去睡,我朋友没见自己的凉席,看到那凉席相似,就问他,你睡的是不是我的凉席,那人很拽,(他是老板的朋友)回答说,是我拿的,我朋友说,以后别乱拿人家东西,拿了告诉一声,那人语气很恶,我没睡的,我拿了怎样? 我朋友继续说他别这么霸道啊?那人说你再说一句,说着就一拳头打向我朋友,就这样我朋友也还了他几拳,他结着说,你等着,我找人砍死你,说着就跑出去了,半小时后就买了西瓜刀回来,持刀砍人,这个过程,我朋友没有错的,那家伙性质很恶劣,没找到人尽然自己买刀回来砍人。事后家人也就一句话,没钱赔,如此霸道恶劣的行为,应该强烈谴责。
应该由公安机关刑事立案,依法追究加害人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