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身份证信息被冒用在捷信公司分期付款买的苹果手机未及时还款造成本人的征信记录不良,且本人的身份证从未丢失,办理捷信分期付款的业务的事发地在深圳,而事发的时间本人在河南,捷信分期的合同信息除了本人的身份证信息之外其它都不符,捷信公司提供不了本人的亲笔签名的合同单复印件,提供不了分期付款的是本人实名认证的银行卡账号,本人曾在本人的所属地报案,本人曾打捷信公司的投诉电话要求给予处理,捷信公司拍本人当地的捷信公司工作人员和我见面了解情况,本人并写了一份未贷款声明书,捷信公司让本人提供不在事发送给的证明和亲属信息的证明,并以邮件的方式发送给捷信公司,后不了了之,后本人又打捷信公司电话问情况,后又接到捷信公司的各种催款电话,甚至有恐吓谩骂的,后又接到捷信公司的调解电话,内容是给本人降低还款金额,本人未同意。
如果居民身份证丢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相关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丢失证件者无须对自己未实施的行为承担责任。《居民身份证法》也明确规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