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家庭教育基本行为规范

如题所述

第一条依法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承担家庭教育主体责任,坚持立德树人,树牢“家庭是人生的第一个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理念。

第二条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构建平等民主和谐的家庭关系,营造相亲相爱的家庭氛围,弘扬向上向善的家庭美德,为子女健康成长创造良好家庭环境。

第三条保护子女合法权利,尊重子女独立人格,注重倾听子女诉求和意见,不溺爱,不偏爱,杜绝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根据子女年龄特征和个性特点实施家庭教育。

第四条注重子女品德教育,引导子女爱党、爱国、爱人民、爱社会主义,形成尊老爱幼、明礼诚信、友善助人等良好道德品质,遵守社会公德,增强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养成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

第五条教育引导子女养成良好学习习惯,提升自主学习能力,保护子女的好奇心和学习兴趣,理性帮助子女确定成长目标,不盲目攀比,不增加子女过重课外负担,用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眼光评价子女。

第六条促进子女身心健康发展,保证子女营养均衡,科学运动,睡眠充足,身心愉悦,帮助子女形成阳光心态、磨练坚强意志、锻炼强健体魄,保持良好生活习惯,有针对性进行性健康和青春期教育,增强孩子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第七条培养子女健康的审美情趣和审美能力,引导和鼓励子女亲近大自然,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善于发现美、欣赏美、创造美,陶冶高尚情操,提升文明素质。

第八条教育引导子女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在出力流汗中体会劳动创造美好生活,提高生活自理能力,养成良好劳动习惯。

第九条注重自身言行,在日常生活中做到爱岗敬业,诚信友善,孝老爱亲,遵纪守法,为子女树立良好的榜样,与子女共同成长进步。

第十条积极参与家校合作和社区活动,尊重教师和社区工作者,理性表达合理诉求,用好各类教育资源,在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中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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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1-25

1、能力大于成绩

孩子是一个独立的个体,他们有自己的想法,他们的梦想或许和父母的希望有一定差距,这个时候父母不要强迫孩子,因为孩子并不是你的附属品,也不是父母梦想的接力者,不要把你当初没有完成的梦想强加到孩子身上,正确的做法是尊重孩子的想法,换位思考, 把孩子当成独立的个体来看待。

2、尊重优于权威

望子成龙、望女成凤是很多父母共同的心愿,但是别忘了,在培养孩子的过程中,不要部分场合的教训他们,孩子也是有自尊心的,父母虽然说是有权威的,但是也不要过分解读权威两个字,要明白,尊重是优于权威的。

3、身教重于言教

现在的年轻父母有个通病,那就是嘴上让孩子不要干这个事情,干那个事情,但是自己却无法忍住不做,比如玩手机,明明知道玩手机不好,有辐射,告诉孩子不要玩,但是自己还板不住,有事儿没事儿就摆楞手机。

正确的做法就是,父母要以身作则,要时刻记住身教重于言传,要求孩子做到的,自己也必须做到,否则就没有权利要求孩子,在孩子面前也会丧失权威。

4、规则大于宠爱

父母对孩子的爱是非常深的,静香妈妈也非常理解,但是爱并不等同于宽容,更不是放纵,孩子做错一件事情的时候,你正确的做法不应该是包庇,而是遵守规则,进行适当的惩罚。

父母不能一味的宠爱孩子,否则孩子没有办法与别人好好相处。父母要从小让小孩建立规则意识,通过和孩子协商制定一些规则,并且要求孩子遵守这些规则。

5、放养优于圈养

在父母眼中,每个孩子都是一粒种子,只有在耐心的浇灌下,才能发芽,逐渐成长为一颗小树,再后来就成了一颗可以乘凉的大树,但是大树是需要园丁付出很多努力的,比如培养孩子的自理能力,培养孩子的好性格与好习惯,给予孩子鼓励,培养孩子的自我及主动争取表现的精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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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0-11-25

教育引导子女养成良好学习习惯,提升自主学习能力,保护子女的好奇心和学习兴趣,理性帮助子女确定成长目标,不盲目攀比,不增加子女过重课外负担,用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眼光评价子女。

注重子女品德教育,引导子女爱党、爱国、爱人民、爱社会主义,形成尊老爱幼、明礼诚信、友善助人等良好道德品质,遵守社会公德,增强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养成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不独断地认为孩子成绩不好是因为态度不好,应帮助他们的学业,找出原因,克服学习上的障碍。

孩子犯错,家长不小惩大诫,容易让孩子觉得这个错误没关系,再一次遇到同样的错误,还可能再犯。所以家长要有一定的威严,提前制定好惩罚措施。对于孩子的教育,奖惩要鲜明有理。但奖惩都要适可而止,否定过多和责备过多,很容易让孩子逆反。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培养良好习惯,教育不可遗忘的重要环节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家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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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20-10-08
第一条 依法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 承担家庭教育主体责任, 坚持立德树人, 树牢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个课堂,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 理念。
第二条 注重家庭、 注重家教、 注重家风, 构建平等民主和谐的家庭关系, 营造相亲相爱的家庭氛围, 弘扬向上向善的家庭美德, 为子女健康成长创造良好家庭环境。
第三条 保护子女合法权利, 尊重子女独立人格, 注重倾听子女诉求和意见, 不溺爱, 不偏爱, 杜绝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 根据子女年龄特征和个性特点实施家庭教育。
第四条 注重子女品德教育, 引导子女爱党、 爱国、 爱人民、 爱社会主义, 形成尊老爱幼、 明礼诚信、 友善助人等良好道德品质, 遵守社会公德, 增强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养成好思想、 好品行、 好习惯。
第五条 教育引导子女养成良好学习习惯, 提升自主学习能力, 保护子女的奇心和学习兴趣, 理性帮助子女确定成长目标, 不盲目攀比, 不增加子女过重课外负担, 用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眼光评价子女。
第六条 促进子女身心健康发展, 保证子女营养均衡,科学运动, 睡眠充足, 身心愉悦, 帮助子女形成阳光心态、磨练坚强意志、 锻炼强健体魄, 保持良好生活习惯, 有针对性进行性健康和青春期教育, 增强孩子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第七条 培养子女健康的审美情趣和审美能力, 引导和鼓励子女亲近大自然, 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 善于发现美、 欣赏美、 创造美, 陶冶高尚情操, 提升文明素质。
第八条 教育引导子女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 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 在出力流汗中体会劳动创造美好生活, 提高生活自理能力, 养成良好劳动习惯。
第九条 注重自身言行, 在日常生活中做到爱岗敬业,诚信友善, 孝老爱亲, 遵纪守法, 为子女树立良好的榜样,与子女共同成长进步。
第十条 积极参与家校合作和社区活动, 尊重教师和社区工作者, 理性表达合理诉求, 用好各类教育资源, 在家庭、 学校、 社会协同育人中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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