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女童遭砍索赔医药费不被支持,不支持的原因是什么?

如题所述

四川隆昌市响石镇某村,4岁女童在路边玩耍时,突然遭到邻居王某砍伤。据了解,王某在此次伤人之前,已被医院诊断为精神分裂症,并因此先后三次住院治疗,出院后也一直在服区药。事发后,女孩被紧急送往当地医院,经治疗后现已出院,但医院仍要求继续系统康复诊疗。女孩家属也依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某赔偿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共计18万余元,法院在经过调查核实后做出判决,对女孩家属索赔的10万余元的医药费用不予支持,但对女孩家属主张的护理费、营养费等依法进行支持。

一.法院对医疗等费用不支持的原因。

女孩在被王某砍伤后,女孩家属已通过社会救助及政府资助方式获得了部分费用,法院在经过调查核实后认为,女孩家属要求赔偿的医疗等费用,已通过社会救助方式获得,这部分资金的目的就是为了给女孩看病的费用,而且金额与女孩家属主张的索赔费用相当,如果法院再行支持这部分医疗费用,则没有事实与法律依据,女孩家属不能因为此事的发生来获利,这有违社会公平。

二.法院对护理等费用支持的原因。

对于女孩在看病期间所发生的护理费用、营养费用、交通费用等,这些费用属正常的索赔范围,且证据确凿,法院应当给予支持。

三.犯罪嫌疑人王某是否需要担责。

此案中的犯罪嫌疑王某是否为此事担责,根据我国现有的法律规定,如果王某确实是精神病患者,那么他将不会为此承担责任。从此案的描述来看,王某在此之前已被确诊为精神病患者,虽然已出院,但依然在吃药冶疗,所以王某可能不会为此担责。

从此案中,我们可以看到法院在判决此案中,工作做得非常细致,按照法律规定,一分为二地来看待问题,为他们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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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1-04
是因为这名女童的医药费得到了社会的资助,所以索赔医药费没有被支持,但是我觉得不应该这样。
第2个回答  2020-11-04
因为那个砍伤女童的人,他有精神分裂症,不是正常人,所以法院觉得他不应该赔偿这位女童,驳回了女童家人的起诉。
第3个回答  2020-11-05
法院给出的拒绝理由是女童的家人已经在水滴筹和网友捐款里获得了医药费,所以就不支持受害者家属重复索取赔偿。
第4个回答  2020-11-04
不支持的原因是法院认为网络平台及政府捐款是具有社会性和针对性,捐款足以弥补女童方所主张的医疗费用损失,女童方不能够重复主张,也不能因他人的侵权行为获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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