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也是公司法人)以公司名义接私单违法吗,公司法人老婆以公司名义接私单违法吗?

我司是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有2个股东,公司股东张xx(公司法人)占有公司20%股份,另外一个大股东占80%股份,公司法人及其老婆都属于公司员工,分管技术及业务,法人张XX及其妻子都在以公司名义接公司经营范围内同类型的私单(只是利用公司名义,并未私自用公司原材料等资源),请问:1:作为公司法人,这种行为违法吗?违反什么法呢?大股东怎么能制止其行为。 2.作为公司法人的老婆,与公司是劳务关系,其行为违法吗?怎么办比较好? 请懂公司法的律师帮忙解答,十分感谢!

公司股东(也是公司法人)以公司名义接私单违法,公司法人老婆以公司名义接私单也是违法行为。
法律分析
作为公司的股东之一,法律规定是不可以经营与公司同类型的行业。这是公司所禁止的;另外公司股东利用公司资源来赚取私利,公司可以要求其返还相关的资源和收益,如果拒绝返还可以以公司的名义起诉股东,要求股东立即返还公司的财产,妻子侵害公司的利益的行为,公司可以要求其赔偿公司因此受到的损失,同时可以将其强行辞退,不需要作出任何经济补偿。公司法人私自签订协议一般情况下是有效的,对合同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定约束力。在下列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不经通知即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的。股东在工作期间,因有意而导致公司损失的,单位能够依照劳动合同的商定主张赔偿。利用单位资源干私活,就隶属有意做法,如果导致单位资源损失,需要承受赔偿职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挪用公司资金;(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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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1
作为公司的股东之一,法律规定是不可以经营与公司同类型的行业。这是公司所禁止的;另外公司股东利用公司资源来赚取私利,公司可以要求其返还相关的资源和收益,如果拒绝返还可以以公司的名义起诉股东,要求股东立即返还公司的财产,这个理论即适用于张XX也适用于他妻子。对于他妻子侵害公司的利益的行为,公司可以要求其赔偿公司因此受到的损失,同时可以将其强行辞退,不需要作出任何经济补偿。追问

另外,补充一点:他们的订单并不是公司的强项,我曾经说过建议这种产品不要接。后来他们就自己以公司名义接了。
张XX及其妻子的行为已经违法了吗?还是只是职业操守道德问题,据了解,他们接的私单金额小5万元左右,我觉得走法律途径不适合,作为股东还是以和为贵,不然内斗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毕竟他们俩为公司的发展作出了贡献。公司的大部分事务都是他们处理,我很少参与公司事务。

追答

只要是公司的经营范围,作为公司的股东或者员工是不允许的参与经营的,或者是利用公司资源为自己谋利的行为,这更是是禁止的。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你认为可以协商解决的话,你可以协商解决,如果真的无法协商解决,请自行选择其它方式进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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