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闹离婚期间一方把财产过户到他人名下算违法吗?

如题所述

你好!该行为涉嫌转移、藏匿夫妻共同财产,建议另一方积极搜集证据,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追索财产。此外,在诉讼离婚的同时,转移财产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在离婚期间,婚姻关系尚未解除。虽然根据《民法典》,夫妻对共同财产都有平等的处理权,但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人并非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你是有权追索该财物的。一方对于他人的赠与,显然侵犯了另一方合法利益,因此该赠与行为属于可撤销的赠与行为,被赠与人需要退换被赠与的财产。
律师建议你可以采取下列措施进行追索:搜集赠与财物的相关证据,包括转账流水、发票等。其次,与被赠与人取得联系,收集聊天记录等内容,或与其达成协商。但是要注意诉讼时效,赠与人需要在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此外,若一方有过错,或试图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则根据今年实施的《民法典》,无过错方不但能够依照无过错方权益原则请求法院让过错方少分财产,而且“其他重大过错”这一兜底条款,无过错方可以向过错方主张离婚损害赔偿。但是过错方其过错是否构成“其他重大过错”取决于法官的自由心证。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663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1087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1091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1088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1092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1-09-14
在离婚期间转移财产都是违法的。只要你有足够的证据,可以法院起诉追回财产。但是如果没有证据这个官司就有的拖。
第2个回答  2021-09-14
这是违法的,你需要掌握证据,比如具体人的姓名,与你老公的关系,这样才能让法院给你维权。
第3个回答  2021-09-14
如果是这种情况下,当然属于违法了,但是你必须拿出证据,只有拿出证据在法律上才会承认的,光你嘴上说是不可以的。可以申请法院来裁决。
第4个回答  2021-09-14
这个是叫私自转移共同财产属于违法的,如果你有证据可以上法院起诉他归还。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