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教师在语文课程中的地位

如题所述

从教师和学生关系的角度来看,学生应该是学习的主体,教师是一个引领者。从课程设计者、课程研究学者和教师的角度来看,教师又应该是课程实施的主体。也就是说,语文教师实施的课程,并不是别人设计好后教师被动地执行的。只是被动地完成别人既定的课程设计,这样的课程是不能真正地落地、真正地生根开花结果的。所以说,从课程设计者、课程标准制定者,以及语文课程论的专门研究者与一线语文教师的关系的角度看,语文教师应该是课程实施的主体,让理想的课程扎根在现实的土壤里,生成鲜活的语文课程,这是语文教师的责任。
在讨论学习主体、课程主体这一问题的时候,有一个概念需要澄清。课程标准里面有一句话:“学生是语文学习的主体。”看到这句话,很多老师就可能这样理解:学生是主体,教学中的什么事都要围绕学生转。怎么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呢?我们经常听到老师在讨论的时候说,这堂课我没处理好,大部分时间是我在说,我没有以学生为主体。我们认为,老师对学生是主体的概念理解错了。课程标准讲“学生是语文学习的主体”,这里的“主体”应该是一个哲学概念。在词典上,“主体”有三个意义:第一个就是“主要部分”,指事物的主要部分;第二个就是哲学概念,是认识和实践的行为人;第三个是法律上的概念,是某一项行为的责任人,如赔偿主体、执行主体等。我们这里谈的这个“主体”,应该是一个哲学上的概念,应该指认识和实践的行为人。学习是一种实践活动,实践活动的行为人就是主体,学生当然是学习的主体。有一句话课程标准里没说,因为怕说了以后引起误解:其实,教师也是主体,教师是教学的主体。
所以,关于“主体”的概念,应该在哲学层面进行理解。“学生是语文学习主体”中的“主体”,应该是指在语文学习中认识和自我实践的行为者,不是指在教学中教师和学生谁主要、谁次要的问题。离开具体的情境说“以学生为主体”,就会产生一些糊涂的认识,就可能把“以学生为主体”理解为“以学生为主”。这样的话,我们就可能问,以学生为主,那么以谁为次?就要把教师放在教学活动的次要地位上,就要与教师在教学活动中发挥组织引领者的角色发生冲突。在实践中,教师就会处于被动地位。
在课程实施中,教师担负着课程开发、课程建设等责任,所以说,教师是课程实施的主体,对教师地位的这种认识是不能动摇的。在把国家的课程标准落实到我们的教学中去,把国家这次课程改革的理念落实到我们的实践中去,教师有一个课程建设的权利,也有这样一个义务。这是从语文课程实施的角度,从推进语文课程建设这个角度理解教师的地位。但是,在教师具体教学的层面,在学生学习的层面,应该强调学生的主体地位。学生掌握语言文字运用的技能,不是靠外在的力量,不是给他们安装进去一套设备,教师的作用就是帮助“学习的主体”去认识、去实践,自主地把握规律,掌握技能。在教学的活动中,教师的责任是设计教学、组织教学,学生的学是重心,教师要把激发学生通过自己的言语实践活动来提升言语实践的能力作为自己的主要任务。
2.教师是语文学习的引领者
在课程改革过程中,我们深切地体会到,课程改革的理念和教学行为之间存在着很大的距离。很多老师说,我们对新理念、对课程标准背得很熟,知道应该倡导自主合作探究式的教学方式,但是一到课堂上还是回到原来的教学方式中。老师们认为,课堂上不讲课就是没尽到责任。很多老师不愿意放弃自己熟悉的经验,不敢尝试自己没有做过的事情,害怕改革不好会出现问题。
经过十多年的改革,语文教师在角色上有了非常大的改变。通过对传统课堂与新课程的课堂进行对比,我们比较清楚地看到,不同的教学方式要求教师呈现不同的课程角色。在传统课堂上,教师一般是把预先准备好的知识一五一十地告诉学生,学生被动地听记教师的每一句话,课堂教学的气氛主要是靠教师的设问和学生异口同声的回答来创设的。传统课堂理想的效果往往是教师按部就班地完成预定的教学内容,学生学习的理想状态就是专心致志地听讲。在新课程背景下的课堂就大不一样了。教师主要是在积极地创设知识学习的情境,促进学生对相关知识的理解,教师是学生学习的支持者、合作者,学生是学习的主体,师生是学习的伙伴,是一个学习的共同体。课堂教学的热烈气氛表现在教师与学生之间、学生与学生之间不同经验与认识的对话、交锋、碰撞和协商。课堂教学的理想效果是教师和学生共同经历学习的过程,学生在探究中掌握预设的教学内容,并能得到修正补充。学生的学习融入了自己已有的经验,体验到了学习的快乐;同时,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也有所积累、有所反思,真正实现了教学相长。
语文教师是课堂教学的组织者,是学生学习兴趣的激发者,是学生学习过程的引领者,又是语文课程的建设者;同时,教师又扮演一种伦理者的角色,在教学过程中,他承担着主流意识、主流价值观的教育责任。因此说,教师承担着复杂的角色,更为复杂的是教师的角色存在于一个动态的关系框架中,是一种动态的变化的状况。在这种情境下,教师是这个角色,承担这种职能,一会儿到另外的一个情境下,又转换成另外的一个角色,承担另外的一个职能。有一点是至关重要的,特别是在新课程背景下,那就是教师如何扮演好一个革新者的角色。在新课程改革背景下,我们老师经常在思考教育,思考着是不是要改革,如何改革。但是最核心的一个思考应该是我们的教育、我们的学校、我们教师的价值是什么,教育的价值是培养人才,教师的价值是促进学生的发展。所以,课程改革应该从学生发展的角度进行思考,这样的思考可以破解改革给教师带来的压力和负担的难题,开辟一条创新之路。在教育方式发生巨大变革的时候,在新旧观念碰撞的时候,走在前面的往往是以一个革新者姿态出现的教师,这些教师是愿意接受新事物的人,是认为生活充满了无限可能性的人。这些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表现出非常明显的特点,就是他们努力创造一个有利于学生发展的环境,他们愿意和学生分享人生的体验,鼓励学生自信地有创造性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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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6-02
经过深入地理论学习,我们转变了旧的教学观念,加深了对新教材的理解和认识。通过认真地研读《语文课程标准》,我深刻地认识到,“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是本次课改的亮点。这种能充分调动、发挥学生主体性的探究式学习方式。改变了传统教学压抑学生的兴趣和热情,影响学生发展思维和智力的状态,使每个学生的学习兴趣和主动意识得以长久的保持。让学生在自主的学习环境下,自主探索,讨论总结,获得成功。我时刻以这些学习心得体会指导着自己的教学行为,一个学期的实验下来,感觉自己的确受益匪浅。一、激发与培养学生学语文的兴趣从教育心理学的角度讲,学习方式分为接受学习和发现学习两种。过去,教科书是完全按照知识体系编写的;如今是从学生喜欢的生活中的场景、情境入手选择内容,每一个单元都是一个情境主题。教学时,我尽可以让学生从中选取自己喜欢的,感兴趣的内容作为重点来学。我试着去和学生商量,商量这节课想学什么,想怎么学,商量达到什么样的结果。从而构建一个让学生根据已有的知识和经验,通过主动探究式的练习活动,主动获取知识,并发展探究能力,养成积极探究未知世界的态度。我在教学的过程中注重学生的情感体验,注重激发与培养学生学语文的兴趣。如在教学中,我极力推行以读明意、以读促思、以读激情等教学手法,让学生通过初读来领会课文所讲述的内容来发现作者的写作意图,并在发现中体验学习的乐趣。其次,老师通过声情并茂的范读,给学生营造出一种意境,使学生陶醉在那课文所带来的美好境界之中。学生既对文学产生兴趣,又会对传递出这一切美好的朗读产生兴趣,可谓一举两得。第三,通过学生的再次朗读,使学生在加深整体感知的同时,又进一步思考:“课文除了这美好的、能令人陶醉的语言文字外,更想告诉我们的是什么?”就这样,通过一个学期的实验,我的课堂上既书声朗朗,又达到了我设定的教学目标:激发与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自主学习的能力。又如我在教《本命年的回想》这篇课文时,围绕“我们新疆的春节怎么过?内地的春节是怎样的呢?现在过年和过去有什么不同?过年时你最爱干什么?你想过什么样的春节?”这几个学生最了解、最清楚、想知道、想表达的话题。在讲到对联时,教师一句“为我们班来副对联,怎么样?”便激起了学生创作的欲望。在这种具有挑战性的、开放的学习环境与问题情境中讨论,在这样一个愉悦、宽松、和谐、民主的氛围中学习实践,学生才能形成自己独特的学习风格、张扬自己的个性风采,才能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人!二、营造开放、合作、探究的教学氛围传统教学中,老师是主宰。上课时教师满堂灌,学生埋头记,课后死命背——可结果,老师口干舌燥满头汗,学生满肚苦水,收效甚微!事实上,学生应当成为师生平等对话的平台。语文学习应当强调学生的自主学习和实践,注重激励学生自得、自悟,引导学生主动参与、探究发现。在实践中学,在合作中学,在探究、质疑、问难中学,应当是语文教师的首要职责。所以,在教学实践中,我一直致力于营造开放、合作、探究的教学氛围。在七年级语文中的第一次综合实践活动“我爱文学”教学时,由于有了《为你打开一扇门》等课文的学习积累,学生们对文学有了全新的理解和感受,内心有一种强烈的表现欲。我让学生分小组推选代表之作,自我组织,加以展现。当学生们的故事、小品、课本剧、诗朗诵……紧扣着主题“我爱文学”一一展现出来时,我们不得不为之喝彩。虽然,有些还不够完美,但其中的精彩和孩子们创造的火花是随处可见的。又如,我教朱自清先生的《春》这一课时,就大胆摒弃前人常用的“讲述法”去分析文句的优美,而是采用了“创设情境法”。在讲课之前,我先给学生播放一段音乐,让学生静心地聆听那音乐中的山泉叮咚声,那翠竹摇摆声,那山鸟清脆的鸣叫声……并让学生描述他通过音乐捕捉到的画面。学生很快便能从他们捕捉到的画面中总结出这是一派春之景。我乘着学生正兴致盎然的时候,让他们说出自己眼中的春天。这时,学生们经过美妙音乐的熏陶、感染之后,纷纷畅所欲言,有的说春就是小草萌发、百花齐绽;有的说春就是细雨蒙蒙、万物复苏;有的说春就是山泉消融、群鸟争鸣、山花争艳……由于这开放的教学氛围的营造,学生敢于去想,去发现,去表达出与众不同的感受。事实上,在这节课里,我也被学生活跃的思维所感染,在这教与学之中,我们师、生双方互相影响着、感染着、促动着,所以在进入正文讲授时,收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学生们很快就领悟了朱自清先生这一篇美文所传递出来的情感,并且对于“春”,学生们也有了一番自己深刻的体会与感受!在整个的学习过程中,教师要善于、并敢于把机会让给学生。把探究的机会让给学生,让学生充分呈现自己学习的过程。在七年级语文专题《狼》的教学中,我还采取了以小组为单位的竞赛形式,即每个小组利用课余时间到图书馆、阅览室,广泛阅读,寻找相关内容,并发动小组同学出一本《狼》的专集。教师与学生一样也参与其中。和学生共同讨论封面设计方案、专集栏目安排、成员分工合作等问题。当一本本手工编制,还显稚嫩的专集出炉时,相信师生间已真正达到了互动、互惠。学生从中体验到了平等、自由、民主、尊重、信任、友善、理解,同时受到激励、鞭策、鼓舞、指导和建议,形成了积极的、丰富的人生态度与情感体验。教师也学到了学生蓬勃向上的朝气,不断探索、敢于创新的精神。在与学生共同合作的过程中实现了自身专业水平的不断提高。三、巧设疑问,激发“创造”兴趣叶圣陶先生曾经强调,"教育的最终目的在学生能自学自励,出了学校,担任了工作,一直能自学自励,一辈子做主动有为的人"。学生不是接受知识的"容器",而是未来文明的创造者,只有今天敢于质疑、敢于批判,明天才能善于创新、善于超越;只有今天勤于动手、经常实践,明天才能大胆变革、开拓进取。“疑”是探求知识的起点,也是激发学生思维的支点。陆九渊曾说:“小疑则小进,大疑则大进。”一个教师,在课堂教学时要注意从“疑”入手,巧设悬念,启发学生思维。例如我在组织教学《济南的冬天》这课时,我设计了这样的一个问题:同学们你们能用一两句话或一两个词语来说说自己对冬天的感受吗?由于学生都有切身的感受和体会,因而表现得思维活跃,谈起来滔滔不绝,并自然地将自己感受到的冬天与济南的冬天进行对比,还由此联想到了北方的冬天。起到了诱发学生“联想”这种创造性思维活动的发展。四、引导学生学会探究。在探究性学习过程中,学习的方式不是被动地记忆、理解教师传授的知识,而是敏锐地发现问题,主动地提出问题,积极地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探求结论的自主学习的过程。在综合实践活动板块进行的研究性学习,我采取组成课题组以小组合作形式学习探究活动的较多。研究过程中,课题组成员有分有合,各展所长,协作互补。例如,学习写作单元《从生活中找“米”》时,当教师在强调观察人物应从外貌、动作、语言等入手,从中抓住人物的个性。学生中有人提出:最能显示人物个性特征的,不是静态的外貌描写,而是动态的人物语言和动作,并以《“诺曼底”号遇难记》中船长和船员那段简短有力的对话加以说明。这一见解,十分正确,是学生认真分析、思考、探究、总结出的真知灼见,我就给予支持和珍视。面对学生这些有别于他人的观点、探究方式时,教师应多问问:“你是怎么想的?”“你为什么会这样想?”课堂上再多一些“有不同的意见吗?”“你的想法比老师的更好!”以此引发学生思维的碰撞,让学生深入地思考,顺利的进入更高层次的学习。使学习过程成为一个富有个性化的过程。总之,通过开放、合作、探究式的教与学,学生们既体验到了学语文的乐趣,学会了怎样学语文,也体验到了竞争后成功的喜悦,更懂得了怎样去“生活”。让他们真正认识了语文,真正认识了自己!也懂得了如何去“做人”,去正确面对竞争!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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