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品销售的进销差价案例中,我们可以通过两个例子来理解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首先,例1涉及一个小企业,其月末“商品进销差价”科目余额为248788元,库存商品余额为566500元,销售额为588000元。计算差价率的公式是248788除以(566500+588000)乘以100%,得出21.54%。销售商品应分摊的差价是588000乘以21.54%,即126655元。对于平时按售价结转成本的企业,会计分录如下:
借:商品进销差价 126655
贷:主营业务成本 126655
而对于不随销售结转成本的企业,需要同时核销已销商品的进销差价和结转成本,分录为:
借:主营业务成本 461345
商品进销差价 126655
贷:库存商品 588000
例2中,商场在2005年5月的进价成本与售价分别为110000元和120000元,购入成本为70000元,售价为80000元,销售收入为130000元。计算出的进销差价率为10%。已销商品应分摊的差价是13000元,实际成本为130000减去13000,期末结存商品成本为63000元。相关会计处理如下:
购入商品时:
借:商品采购 7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1900
贷:银行存款 81900
借:库存商品 80000
贷:商品采购 70000
商品进销差价 10000
发出存货时:
A. 收到销售收入:
借:银行存款 1521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3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2100
B. 结转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130000
贷:库存商品 130000
借:商品进销差价 13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 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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