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教育学院学院性质与目标

如题所述

1981年10月,辽宁教育学院在《暂行工作条例》中定义为一所专门提升中等学校领导干部和教师政治、文化及业务水平的高等学府,其主要职责包括培训中等学校和师范学校的管理者,对未达到大学本科学历的高中教师进行函授教育,研究和改进中小学教材与教学方法,推动现代化教育手段的应用。

国务院在1982年转发的教育部规定中,明确了教育学院作为以师范教育为特色的高等教育机构,是社会主义师范教育体系的关键组成部分,主要承担中学在职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的培训任务。

1987年,辽宁省人民政府进一步强调,教育学院应定位为师训和干训基地,同时也是教学、资料、实验和电化教育的研究中心。首要任务是提升中学在职教师的学历和专业资格,分期分批培训教育行政干部,以及深化教育研究,提高教育质量。长期目标则在于提供终身教育,更新教师队伍的知识和增强其业务能力。

1993年,省教委在《关于加强辽宁教育学院建设的几点意见》中,确认学院既是成人高等教育的一部分,又肩负全省中小学师资培训、教育行政干部培训和教学研究的重要职责。学院的主要任务是强化师训和干训功能,同时继续在电化教育、信息资料、教育改革实验和教育科研等领域为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服务,成为教委在普通教育工作中不可或缺的支持力量。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