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主要职责:
一、认真学习宪法和法律法规、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上级人大的决议决定,以及人大工作的理论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二、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法规及人大决议决定的贯彻实施。
三、按时出席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认真审议列入大会议程的各项方案、报告并发表意见提出方案和建议、批评和意见等,履行大会期间的各项职权。
四、积极参加闭会期间人大组织的培训学习、视察、专题研究、执法检查、评议“一府两院”工作、代表向选民述职等各项活动;积极参加代表小组的各项活动。
五、保持同选民的密切联系,通过走访、座谈、接待等多种形式,认真听取和反映选民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
六、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协助政府推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