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 公费医疗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凡具有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城镇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单位、个体私营企业(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应当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其中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不分农业户籍和非农业户籍。很多人对“公务员医保缴费比例是多少”这个问题有疑问,其实,每个城市的医疗保险缴费比例标准是不一样的,大部分城市的公务员医保缴费比例跟职工的一样,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单位医保缴费比例为10%,个人医保缴费比例为2%,具体可以向当地的社保局咨询!一、缴费比例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按本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工资之和的7.5%缴纳(退休人员不缴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其在职职工按个人缴费工资的2%缴纳,由单位按月代扣代缴;按在职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和退休人员退休费之和的2%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二、缴费基数确定1.行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人力社保部门核定的工资项目计算,即按职务工资(岗位工资)、级别工资(技术工资)、生活性补贴、工作性津贴之和确定。退休人员按退休工资、生活补贴之和确定。2.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按人力社保部门核定的工资项目加绩效工资项目计算,即按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教师(护士)10%工资、教护贴、生活补贴、岗位津贴、工龄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项目(统一按每人每月1400元)之和确定。退休人员按退休工资、生活补贴之和确定。3.对在编和编外(自招协议合同工)人员混合参保的事业单位,应严格按金政办发〔2012〕137号文件规定申报,其在编和编外人员申报的月平均缴费基数应不低于5900元(奖励性绩效工资项目统一按每月1400元确定)。未按规定申报的,对月缴费基数不足5900元的人员,由金华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以下简称市社保局)按5900元核定征缴。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仍按原办法申报执行。退休人员按退休工资、生活补贴之和确定。4.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省部属企业参照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参保单位,按金政办发〔2012〕137号文件规定申报的月平均缴费基数应不低于5900元。未按规定申报的,今后按企业单位性质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仍按原办法申报执行。申报退休人员退休费,平均不得高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以外的其它事业单位的平均退休费4860元。5.其它属地管理的省部属企业单位退休人员的退休费,由省社保中心核定,盖章后申报。三、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比例是多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7.5%,职工缴费比例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随着经济发展,用人单位和职工缴费比例可作相应调整。四、单位和职工个人缴费基数如何确定?用人单位以上一年度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为月缴费基数。单位和职工个人月缴费基数低于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以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高于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五、医疗保险个人怎样缴费?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为月缴费基数,按2%缴费,由单位在其工资中按月代扣代缴。例:王某月工资收入为900元,线每月应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为900元*2%=18元。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其基本医疗保险费(包括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由再就业服务中心按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代为缴纳,退休人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法律客观:

南京市委、市政府8日下午召开公费医疗制度改革新闻发布会,公布从明年1月份该市不再实行公费医疗,而是全部参加职工医保,而本次改革涉及20万公务员,他们将和该市333万职工一样,实现统一的制度政策、参保缴费、待遇标准、办理流程,并在未来看病中享受“同样的”医疗服务。南京作为江苏省会,成为该省最后一个完成公费医疗转向基本医疗保险的地区。据了解,根据国家和江苏省相关规定,各参保单位可在参加职工医保外,另行建立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此外,对于“副厅级”以上的干部,江苏省目前仍执行公费医疗制度。实际上,取消公费医疗是一个趋势。至2011年底,全国已有24个省市取消了这项福利,将公务员纳入到职工医保体系。据悉,山东省已于11月底布置了此项改革。商业险将成“补充险”文件中规定的“单位补充医疗保险”备受关注。对于这一补充医保的设计,南京市人社局副局长解释,这是单位根据自身情况设定,根据目前的经验,有的单位是实行自己管理单位补充医保,也有借助商业保险来做补充医疗保险的。据了解,此次南京市改革涉及的主要内容是,从2013年1月起在全市取消公费医疗制度,机关事业单位全部参加职工医保,实现全市机关事业人员和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一制度政策、统一参保缴费、统一缴费比例、统一待遇标准、统一经办流程、统一医疗服务。据南京市人社局副局长介绍,以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参保和企业职工参保同一缴费标准。具体而言,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的费用由用人单位和在职职工共同按月缴纳。用人单位应当按规定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职工医保参保登记手续,并按在职职工缴费基数的9%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在职职工按本人缴费基数的2%缴纳,大病医疗救助费按规定标准缴纳。在职职工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月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代缴。目前已退休的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参保不用交费。早在1994年,国家就决定开展职工医保制度,首选江西九江和江苏镇江展开试点,第二年扩展到50个城市,江苏苏州、无锡、南通、盐城等多个城市被选入试点。1998年,国务院决定在全国推开改革。与此同时,取消公费医疗成为趋势。不过,考虑到国家部署机构、军工企业多等不同于其他城市的特殊性,南京于2001年才开始试点,同时执行“双轨制”,以求稳定过渡。截至2012年11月,南京基本医疗保险已覆盖333万人群。南京的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高淳区、溧水县已经取消了公费医疗。南京市医科大一位教授表示,该制度政策性较强,目前就江苏而言,就剩下省级机关和高校没有纳入医保。据悉,按照《南京市城镇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市政府令第265号)和《市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取消公费医疗制度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宁政发【2012】326号)有关规定,南京全市所有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及退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救助,享受职工医保待遇,并按国家和省的规定,建立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文件中规定的“单位补充医疗保险”备受关注。对于这一补充医保的设计,这是单位根据自身情况设定,根据目前的经验,有的单位是实行自己管理单位补充医保,也有借助商业保险来做补充医疗保险的。工龄可视同缴费年限这次改革还明确,参保人员参保前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可视同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补缴部分不补划个人账户。参保人员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划入本人个人账户。统筹基金分别按在职职工本人缴费基数或退休人员本人上月退休费或养老金的一定比例按月划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在职人员划账比例为:35周岁及以下1%;35周岁以上至45周岁1.4%;45周岁以上至退休前1.7%。退休人员划账比例为5.4%。根据这次改革规定,参保后退休的人员,其在职期间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年限男不满25年、女不满20年的,应当按规定一次性补足所差年份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方能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不过,这次改革还明确,参保人员参保前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可视同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补缴部分不补划个人账户。公费医疗制度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将和企业参保职工一样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持卡就医、购药,按照职工医保和大病医疗救助的相关政策规定享受相应的待遇。此外,患有门诊慢性病、门诊特定项目、门诊精神病的参保人员,按规定办理病种准入手续。长驻外地的人员,需到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长期驻外人员登记手续,在本人选定的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回参保地按政策规定报销。四大类保险仍未开始就这次而言仅仅完成20万公务员加入医疗保险这一环节,对于生育、养老、失业、工伤这四大类城镇职工保险仍未开始。在南京某机关工作的80后小王(化名)毕业后曾在一家企业工作过一段时间,后来考上公务员,对于取消公费医疗制度她觉得,“相比之下,纳入医保后待遇肯定是要降低的,可能因为我以前参加过医保,我能接受,但很多老同志,可能心理上还是比较难接受的。”据她所知,除了南京主城区以外,包括江宁在内,江苏其他省市公务员都已经参加了职工医保,全国其他城市很多也都参加了医保,南京市区参保只是时间问题。“我和同事都是从媒体知道的改革消息,之前没有任何通知,也不知道具体怎么改革,现在新闻出来了,只能等单位通知。”对于这次的改革消息,小王心里还有不少的疑惑,如此次改革是从明年的1月份开始执行,那么参保手续需要在12月底之前完成,基数要计算,个人资料要准备,市民卡办理要时间,怎么能在1月份全部实现?此外,对于公务员而言,待遇又会有怎样的变化,之前的公费医疗,就是到定点医院去看病,自己垫付,回来到单位按比例报销,比例和工龄有关,也和开的药品有关,今后什么情况,会不会像其他城市有医疗补助?目前完全不知道。此外,企业职工参保,除了医疗还有生育保险,但这次只说参加医保,那如果发生生育费用,怎么算呢?南京市人社局医疗保险结算管理中心一位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该市对这一工作正在紧张地统筹当中,很多具体的工作跟方案也在筹备。就这次而言仅仅完成20万公务员加入医疗保险这一环节,对于生育、养老、失业、工伤这四大类城镇职工保险仍未开始。小王表示,以前看病只能在自己定点的医院看,定点之外的需要转诊,非常麻烦,即使是感冒一类的小病,也必须挂号拿药,不能自己去药房买;杜绝药品浪费,曾经在医院里看到专门挂号去拿药的人,占用医疗资源不说,开那么多药,过期用不完肯定浪费。“现在大家觉得公费医疗是特权,我记得小时候很多单位都是有医务室、厂医院,很多单位可以报销医药费,改革开放以后,这类福利都大部分消失了,随着社保体系完善,这部分功能转移到医保体系上,但是在机关、事业单位这部分福利保留了下来。”小王认为,往前看无可厚非,往后看是社会不公的焦点,参加医保是必然,参加社保也是今后改革的趋势。可为事业单位“减负”以前很多事业单位在公费医疗方面负担很重,现在由财政统一支付,对这些单位来说,这是一件好事。“南京全面实施的财政体制改革和公费医疗制度改革,旨在通过制度性的变革,为南京的转型发展和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重要的制度支撑和动力机制。”南京市社科院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许益军博士指出,公共财政是政府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供给的核心内容。南京市此次财政体制改革,将促进全市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推进包括基本教育、医疗、卫生等均等化,增强政府的公共服务能力。“现代化关键是人的现代化,通过财政体制改革促进社会公平公正,让人民群众分享改革发展成果,必将为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增添新的动力。”许益军说,不仅如此,这次财政体制改革,还优化了市区财政管理体制,以改革增强区县(园区)发展活力和动力,必将促进南京市的转型升级,将更多的创业创新资源变成科学发展的动力。“这可以从根本上实现城乡居民的医疗健康或者健康权益,为南京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再添动力。”许益军表示,这次公费医疗制度改革,从内容、人群、标准上建立一个统一的医疗保障体系,是南京迈向现代化进程中的应有之义。“职工医保、新农合、居民医保都要逐步走到一起,城乡一体化。”公费医疗是国家在1979年制定的新的制度,目前看这个制度正逐步被取代。“老百姓存在疑惑,为什么他们参加医保,而公务员还在实行公费医疗;而有一部分公务员对现有的公费医疗也同样不满意,因为,按照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用药,没有医保药物用药选择性更大,个人得到更多实惠,所以相当一部分公务员也愿意加入医保,这是一个顺势而为的事情,也体现了整个医保制度进一步完善,加大了医保统筹的力度,更考虑到各个方面的平衡。”“未来省级机关包括事业单位有可能也要跨出这一步。”相关人士表示,以前很多事业单位在公费医疗方面负担很重,现在由财政统一支付,对这些单位来说,这是一件好事。据了解,江苏省对于“副厅级”以上的干部管理权限在省级,目前仍在执行公费医疗制度,其治疗地点一般在各个规模较大医院的高级病房,如江苏省人民医院、鼓楼医院等。对此,冷明祥表示,“副厅级”的医疗报销渠道有别于其他,属于干保局管理,也就是干部保健局,因为多少年都是这样一直管下来的,毕竟是少数人,局限于厅级以上,也不能完全绝对一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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