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所述
消费者协会按法律规定是调解性质的社会团体,不是行政机关,未被授予行政权利,但是主要工作人员来自工商行政管理局,还是具有官方性质的事业单位。
中国消费者协会于1984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
经费主要来源于政府资助和政府购买服务;利息;社会捐赠等。
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目前消协通常依托于工商部门(即现在的市场监管局)处理消费者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