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真是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而定的吗?

我本人从去年5月8日进入临朐县振华机械电子有限公司工作一直到今年的5月11日,1年多的时间,在这个公司的工资是一年一结算,中间需要用钱的话就打借条借钱,今年5月份我不干了,老板不但今年的工资一分钱也没给我,还拿着我今年的借条起诉了我。我已经到劳动仲裁上起诉了,可是我现在没有什么有利的证据,老板根本不承认我在他公司工作过,我该怎么办?也没人愿意出庭作证。我开始质疑中国的劳动法真是为我们平头老百姓定的吗?

  《劳动法》既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又保护用人单位合法权益。
  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它是资本主义发展到一定阶段而产生的法律部门;它是从民法中分离出来的法律部门;是一种独立的法律部门。这些法律条文规范工会、雇主及雇员的关系,并保障各方面的权利及义务。
  我国的劳动法是于1995年1月1日起施行。需要和《劳动合同法》配合使用。其内容主要包括:劳动者的主要权利和义务;劳动就业方针政策及录用职工的规定;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与解除程序的规定;集体合同的签订与执行办法;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制度;劳动报酬制度;劳动卫生和安全技术规程等。
按《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的权利;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薪酬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休息的权利;社会保险的福利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如参加工会、从事科研、参与民主管理等。用人单位享有: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的权利;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合理劳动定额的权利;对劳动者进行职业技能考核的权利;制定劳动安全操作规程的权利;制定合法作息时间的权利;制定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标准的权利;其他权利,包括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平等签订劳动合同的权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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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7-28
劳动法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这点是没有问题,只是你适用法律和维权思维不对。首先,劳务纠纷和借钱纠纷是二回事,必须以事实为根据 以法律为准绳,不是你说是就是不是就不是。你向老板借钱不还,老板当然有权通过向法院起诉追回借款;正如你老板拖欠你的工资,你有权通过劳动仲裁追回工资。至于怎样诉讼怎样打赢官司,你可以申请法律援助,请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分析。
第2个回答  2010-07-28
举证责任倒置,劳动部门应该会调查,要求对方举证。

至于你有没有在单位里,有没有证据,工友总有几个人认识吧?
第3个回答  2010-07-28
一、首先要想办法证明你和公司之间劳动关系的存在具体措施如下:
1、做办理公司业务时,自己持有的类似加盖公司公章的业务授权委托书、代签的业务合同,或者利用公司开具的收入证明办理过信用卡的,可以申请向银行调取该公司开具过的收入证明。
2、公司如果给你缴纳过保险,可以向劳动保险的接受部门调取劳动保险证明
3、请在职期间的同事提供证人证言
4、申请服务客户出具证明。

二、由于对方没有和你签订劳动合同,你应当在仲裁和诉讼时增加经济赔偿金一项,而非单纯的工资,由此你的诉请数额自然也就增多不少。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0-07-28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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