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税到底谁交?

我们公司是一般纳税人,租了A公司的几间办公室和库房做办公场所,当初约定的是房屋租赁税由我们承担,A公司不承担,合同上是从2009年11月20日到2010年11月20日一年的期限,租金是20500,请问这个税我们直接去税务局交就行还是由对方出具什么证明才行?而且租房还发生什么税?为什么税务局还要求我们交土地使用税?还有一点就是,这个本来他们交的税我们交了,税务局给我们完税凭证的时候是以我们公司交的还是他们公司?我们怎么做账?谢谢了

呵呵,这是个常见问题。
租赁场地办公,支付租金,纳税人是谁?是收取租金的出租方。
出租方是企业,需要缴纳营业税及附加、印花税、房产税
出租方如果是个人,还要增加一项个人所得税

至于土地使用税,如果对方的土地是集体土地,那么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是承租方也就是实际使用者。如果对方土地是国有土地就麻烦了,税法没有明确规定,但是按照税收原理和条例的基本规定,还是由使用者缴纳。

完税凭证除了土地使用税以外,都是A公司的名字,你怎么做帐?自己消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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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7-28
房屋租赁税应由A公司承担,由于租金作为A公司的收入,以A公司作为纳税人缴纳

土地使用税要看房产证得所属人确定

完税凭证应该是A公司,本应该为A公司的税务

至于做账:
借:费用(包含税金)
贷:银行/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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