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职责权限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7-04

黄河水利委员会的职责权限详细规定如下:




    负责流域水资源的合理开发与管理,受水利部委托,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流域综合规划,制定流域性水利政策法规。负责中央水利项目的前期工作审查、审批和合规性审查,进行地方大中型水利项目的技术审核,制定并执行年度投资计划,以及水利规划和建设项目的后评估。


    统筹协调流域内的生活、生产与生态用水,负责《黄河水量调度条例》的实施监督,进行水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能资源调查。制定水量分配方案、水资源调度计划和旱情预案,并组织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论证,确保流域水资源有效管理。


    保护流域水资源,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划定水功能区,审核排污总量,管理入河排污口,监督水质状况,指导节水型社会建设。


    防止水旱灾害,作为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的执行机构,组织协调流域防洪抗旱工作,负责重要水工程的防汛调度和应急水量管理,制定防御洪水方案并监督实施。


    指导流域水文工作,负责水文监测站网建设和管理工作,监测水量水质,发布水文信息和公报。


    指导河流、湖泊治理和开发,管理水利设施和水域岸线,监督水利工程移民管理,负责河道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审查许可。


    参与水土流失防治,组织重点防治区工作,负责水土保持项目建设的监督和实施,组织水土流失监测预报。


    执行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处理水事违法,监督水利安全生产,对直管工程和中央水利工程的国有资产运营或管理提出建议。


    推动农村水利和农村水能发展,负责水利科技、外事和质量监督,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负责中央水利工程的运营或监管,提出供水价格和上网电价建议。




    以上职责涵盖从水资源开发到保护,从防洪抗旱到水土保持,以及水政执法和水利设施管理的广泛领域,确保黄河流域的水资源高效、有序、可持续利用。



    扩展资料

    黄河水利委员会(简称黄委),代表水利部行使所在流域内的水行政主管职责,为中央垂直的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副部级。2011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任命陈小江为黄河水利委员会主任。机关设置17个部门,其中2个正厅局级,15个副厅局级;直属单位23个,其中10个正厅局级,13个副厅局级。黄委机构设置完备,技术力量雄厚,积累了丰富的治理开发黄河的实践经验。目前黄委有正式职工近400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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