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了,公安局找不到人

案子已经立案了,可是公安局说找不到人(找不到被告),原告可以做些什么?会不会这样一直拖下去呢?请大家给出个招

立案了,公安局找不到人,可以进行通缉。
立案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1、有犯罪事实存在;
2、该犯罪事实依法需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有犯罪事实,但法律规定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不能立案。
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不能立案;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宣告无罪。
1、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刑法告诉乃论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被告人已经死亡的;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及时进行侦查,全面、客观地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第二百六十五条 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公安机关发布。
通缉令的发送范围,由签发通缉令的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1、定最高刑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
2、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
3、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
4、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0-07-28
只有通过自己找人,现在的社会就是这样的没办法。我的一个朋友被扎了一刀,立案了找不到人,只有自己去找.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07-26
提供线索,姓名,绰号,住址等。发现了对方的踪迹及时通知公安机关,切忌不要自己私人抓捕,一是受伤了没保障,而是不好把握分寸。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0-07-28
自己来吧 告诉你 现在这社会讲究的就是证据 没证据你乱搞 还找不到人 人警察知道你是不是耍他。 人家没那么闲工夫找。 这社会不像拍电影 现实点吧。
第4个回答  2010-07-28
可以委托别贞探公司代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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