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企业个人所得税在哪里申报

如题所述

纳税人可自行选用窗口申报、互联网申报和邮寄申报方式进行申报。
(一)窗口申报方式:由纳税人直接到主管的区地方税务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办理,也可以委托有税务代理资质的中介机构或者他人代为办理,或者由扣缴义务人代为报送纳税人填写签名的《纳税申报表》。
(二)互联网申报方式:由纳税人通过深圳地税网站进入“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用户)”页面,注册登录后选择“办税服务”进行申报,该系统还同时提供申报纳税信息实时查询和完税证明在线打印等功能。
1.在电子税务局中,通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个税明细信息上传下载”—“个税明细下载”,下载初始化文件并导入个税客户端。
2.在个税客户端进行深圳个税申报并生成申报文件。
3.可以通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个税明细信息上传下载”—“个税明细上传”,上传申报文件,进行申报。
4.申报成功后,在“个税明细下载”中下载反馈文件并导入个税客户端以完成申报业务
(三)邮寄申报方式:由纳税人采取挂号信函形式办理。将填写好的《纳税申报表》寄给主管的区地方税务局,信封正面左下方注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字样。税务机关以邮政部门挂号信函收据作为申报凭据,以寄出的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 对于申报“应补税额”或“应退税额”大于零的纳税人,需在申报期内清缴税款或申办退税。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可直接网上缴纳税款,其他申报方式涉及清缴税款或申办退税的,须持本人身份证照到主管区地方税务局(税务所)办理。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
第三条 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
第五条 扣缴义务人首次向纳税人支付所得时,应当按照纳税人提供的纳税人识别号等基础信息,填写《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表)》,并于次月扣缴申报时向税务机关报送。
扣缴义务人对纳税人向其报告的相关基础信息变化情况,应当于次月扣缴申报时向税务机关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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