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我和公婆一起出钱买了一块300平方米的地皮,是集体土地,使用证上是婆婆的名字,离婚的话我能分到这地皮钱吗?
不能
集体土地不能买卖,只有使用权,没有产权。
集体土地只能农民使用,非农户口的所谓“买卖”行为国家不承认,不保护。
我国不动产实行等级制度,如果登记上面有你的名字就能分,否则,不能。
当时正因我婆婆是农村户口所以就直接填写了她的名字。这样分不到了是吗?
追答是的,因为国家只承认农村户籍人员对集体土地有分享权,非农户口没有。
而且他们取得的也是集体土地的使用权,不是产权,根本不存在分割给你的可能。
但我也是农村户口呀!
追答那么就简单了,提供你出资的证明,让他们还钱。不行就起诉,但是前提还是一样:你能够提供买这宗土地出资的证据材料。
追问婚后给婆家钱去买地基、都是一家人了不可能还要家人给我写个证明吧!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当时年龄小,法律意识淡簿,更没想过有离婚的一天。我一直以为写着我老公的名字,结婚七八年了,我刚知道是我婆婆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