艰苦边远地区即国家级贫困县,又称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或国定贫困县,是国家为帮助贫困地区设立的一种标准。全国共有133个国家贫困县(包括县级行政单位区、旗、县级市)。国家为扶持贫困地区,设立国家级贫困县标准,资格经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审批工作共进行过三次。少数民族自治地区有不同评定标准,称民族自治地方国家扶贫工作重点县。
扩展资料:
(一)艰苦边远地区机关、事业单位中2000年12月31日前已经离退休的人员,相应增加离退休费。其中,离休人员按当地同职务在职人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增加离休费;退休人员以当地同职务在职人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为基数,按照本人退休费的计发比例增加退休费。2001年1月1日以后离退休的人员,其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可作为计发离退休费的基数;
(二)调入艰苦边远地区的人员以及在艰苦边远地区之间调动的人员,执行调入地区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调离艰苦边远地区的,从调离的下月起停发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三)中央各部门在艰苦边远地区的单位的人员,比照当地标准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家级贫困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艰苦边远地区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