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5-09-27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三条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二.超车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1).超车时。如果由于观察不仔细、判断不准确,在超越过程中发现左侧有障碍、横向间距过小或对面来车距离很近等意外情况时。要沉着冷静、尽快减速、停止超越。切不可紧急制动,以防车辆发生侧滑、跑偏引起碰撞;也不可存在侥幸心理,强行超越而诱发事故。(2).超越停驶车辆时。应抬起加速踏板,利用发动机牵引阻力减速;多鸣喇叭,注意观察。加大与停驶车的横向间距,并做好停车等应急准备,防止停驶车突然开启车门或人从车底钻出、从车上跳下或者是行人、非机动车从车前钻出;同时还要防止停驶车突然起步驶人车道而发生碰撞。
(3).超越车队。车队行驶时。前后车距离较长。车速与间距比较均衡。超车的距离与时间较长。所以要在超车视距良好的情况下,加速连续超越。若对面道路来车不能保证安全的横向间距时,应开右转向灯。见机插人车队。待对面车辆过后再行超越。切忌边加速边靠近车队或急打方向插人车队。更不能采用紧急制动,以防发生率故。
(4).对于不肯让超的车辆。不要斗气,要有一点平常的心态,干脆不超了。如果确实要超,要有耐心。应反复鸣喇叭提醒前车。限车距离可适当缩短一些,一有机会便快速超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