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世人的房产要卖掉怎么办理手续

如题所述

已故人的房产要卖掉的话继承人是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然后才能处分这个房屋,最先要再确认好这个继承人,然后去做这个继承公证,最后才可以变更这个产权之后才能买卖这个房子。

一、一般这个已故人房产怎么卖

产权人去世,房屋要买卖的,流程有三步:明确继承人-继承公证-产权变更。

1、明确继承人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从法律效力上来讲,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遗嘱继承>法定继承,如果房主没有立遗嘱,那么将按照法定继承顺序来分房产。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注:

第一顺序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第一顺序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2、继承公证

携带以下相关材料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公证处出具继承权公证书。

相关材料:

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被继承人房产证、继承人身份证、户口本、遗嘱协议原件(遗嘱或遗赠)

注:房产继承可以自行选择是否办理继承公证,不办理公证继承时间可能需一个月到几个月不等。

3、产权变更

携带以下相关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产权变更,最快当天可拿到新房产证。

申请人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或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遗赠)、央产房上市登记表(城六区央产房)。

二、办理房屋继承手续:

(一)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三、产权人去世,房屋买卖注意事项是什么?

1、所有继承人办理完毕继承手续、领取新的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后,由确定的新产权人作为出卖人签署房屋买卖合同;

2、如继承手续尚未办理完毕,签约时应要求所有的继承人到场以出卖人的身份签署合同,并要求继承人的配偶出具《配偶同意出售证明》,并在补充协议中约定出卖人应于何时办理完毕继承手续,将房屋登记在出卖人名下,由其来履行房屋出卖合同;

3、产权人去世后,产权人名下的房屋产权并不是都作为继承财产处理,如果A和B是夫妻,婚后购买一套房屋登记在A名下,现A去世,但该房屋所涉及的继承应当首先将B的一部分份额分割后,剩下的部分才能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

4、继承人不唯一但只过户给一人,需其他继承人签署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放弃继承权参考模板

5、若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在在不动产登记机构人员的见证下,签署放弃继承权的声明。

共有权人同意出售证明参考模板

产权人去世,房屋要进行买卖,需要先办理继承,继承之后才能进行买卖。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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