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平等?求解

如题所述

当前的中国虽然公有制依然占主流,但实际上公有制是不被认可的,首先一些官员把公权视为私权,这类人表象上是公有制,事实上是私有制。其次,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依然是私有者,私有观念在他们心中根深蒂固,第三,居住在城市的市民也是私有者,繁荣的城市经济就是最好的证明。由此而论,私有制才是当前中国社会的主要特征。
笔者认为,私有公有并不重要,关键是法律体现公平正义的社会发展主流,并得到社会人群认可和遵循。相对于私有制高度发达的欧美日,处于私有制的初级向中级过渡阶段的中国自然相比较欧美日则显得更不平等,原因很简单,我们没有平等的资本,法制不完善,国民素质低,国家不富裕,边防不稳固。所以目前中国是一个不平等社会,但当前的不平等是特殊国情特殊发展阶段的必然现象,只要中国能保持稳定的发展局面,30年后,随着中国国力的增强,法制的完善,国民素质的提升,中国的边防自然会更加稳固,社会公平度就会大幅提升,而中国特殊的社会制度会让中国体现出比当前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更强的生命力。
平等不是均贫富,人的能力不同,贡献不同,所以他们之间有差距是合理的,只要法律能体现公平,且人法治意识深入人心,人人都尊法守法,能力不同的人都能在一个公平的环境下实现自己最大价值,这才是一个公平社会应有的特征。
翻阅中国历史,早在2000多年秦朝末年陈胜吴广起义时就已经提出均贫富,等贵贱的政治思想,太平天国也提出要建立“
有田同耕,有饭同食,有衣同穿,有钱同使,无处不均匀,无人不饱暖
”的理想社会。但
实践证明,这些所谓的政治理想和理想社会最终都没有实现,原因很简单,均贫富的思想忽视人与人的差异,违背了社会发展的规律,是一种唯心主义的社会理想,在更深意义上讲是对社会发展的一种摧残。
首先在于历史。中国有着2000多年的封建历史,虽然封建社会灭亡已经有100多年了,但中国人封建思想依然根深蒂固,甚至一些嘴里说着最时髦西方思想的党员干部,别看他们着西装,谈民主,谈网络,谈创新,但其实封建思想依然占据他们的头脑,干部如此,老百姓亦是如此,中国不平等的最大根源就在于5000年中国文明封建文明占了一半。
其次在于国情。中国是一个经历近饱经风霜被西方列强百般凌辱的国家,一穷二白,积贫积弱是中国建国前的真实国情,对于这样一个国家,稳定就是最大的政治,只有确保国家稳定,发展才有保障,只有集中力量办大事,才能事半功倍,所以在全国大部分人都挨饿的情况下,我们依然要搞原子弹、氢弹和卫星,虽然搞这些中国老百姓生活更加艰苦,但不搞这些国家就难以生存,那么中国百姓未来的幸福生活就会毫无希望可言,显然,这一切得到印证,中国老百姓付出了牺牲,他们的生活得到极大改善。
第三是在于现状。经历改革开放30年发展,中国已经进入由初级向中级晋级转型发展的关键阶段,30年前的中国很公平,但却一贫如洗。
所以,在这30年里,中国集中力量搞经济建设,经济确实取得了巨大的发展,但30年后的今天,我们发现,快速的发展的同时大量的问题不断涌现出来,经济上去了,一些干部却堕落了,社会财富丰富了,分配却更加不公平了,国力增强了,但党的威信却降低了。所以说长期偏执于经济发展是造成中国不平等的重要根源。这个问题很严重,虽然这是中国成长过程中必然要经历的阵痛,但也充分说明我们的发展确实存在大量问题。所以在当前,执政者必须不断调整发展结构,创新发展方式,更新发展理念,强化自身建设,认真对待和解决这些问题,唯有如此,国家才更有希望。第四:哪些方面应该是平等的?
笔者认为首先应该是法律平等。法律平等是整个社会平等必要条件,没有法律的平等,所谓财富平等、选举平等、教育平等、就业平等都是空谈。
只有法律面前,人人守法,人人信法,社会才会有良性发展的前提,有了这个前提,整个社会就会更趋向于公平。其次是政治平等,每个人都享有同等的政治权利,包括选举权、被选举权,不仅表象程序体现平等,更要事实结果体现平等。不能让政治只是个别的人事,或者政治家的事,政治平等体现在全民都拥有参与权上。第三是社会平等。社会上的每一个人都应该享有同等的公共权利,比如社保、医疗、教育、选举等社会公共资源的分配应该充分体现公平。第五:如何做才能更好的促进平等?
不平等是困然当前发展的最大问题,所以维护社会平等公平就是执政党的最大政治。作为执政党,在今后的一段时间里,就要不断完善和维护法律之尊严,让法律的威信和公信力得到最大程度的体现。就要在不断做大社会财富这块蛋糕的同时,让蛋糕的分配更公平合理,及能让占人口绝大多数的普通民众得到更多实惠。就要不断做好政务公开,增加政治的透明度,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让人民群众享有真正的选举权。就要不但做好社会保障工作,推行全民医保,推行养老制度全覆盖制度,取消城乡之间的保障差距,就要让绝大多数人民群众享有公平的教育、就业机会。就要不不断加大对腐败的惩治力度,严惩腐败分子,保证执政党的纯洁性,使执政党能够取信于民。
还有很多,在这里笔者不一一罗列。不平等并非是洪水猛兽,只要执政党心中有追求平等的发展意识,平等就会向我们招手,未来中国就会更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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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10-18
正义 : zhènɡ yì 对政治、法律、道德等领域中的是非、善恶作出的肯定判断。作为道德范畴,与“公正”同义,主要指符合一定社会道德规范的行为。人们的行为是否符合历史发展规律和最大多数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判断人们行为是否符合正义的客观标准。 回答者:慕水流鱼_ - 魔法师 四级 4-26 21:44正义 justice 伦理学、政治学的基本范畴。在伦理学中,通常指人们按一定道德标准所应当作的事,也指一种道德评价,即公正。“正义”一词,在中国最早见于《荀子》:“不学问,无正义,以富利为隆,是俗人者也。”正义观念萌于原始人的平等观,形成于私有财产出现后的社会。不同的社会或阶级的人们对“正义”有着不同的解释: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认为,人们按自己的等级做应当做的事就是正义;基督教伦理学家则认为,肉体应当归顺于灵魂就是正义。马克思主义伦理学认为,正义与否的客观标准主要在于其行为是否符合社会发展的要求与广大群众的利益。文字 辞海解释: 对政治、法律、道德等领域中的是非、善恶作出的肯定判断。作为道德范畴,与“公正”同义,主要指符合一定社会道德规范的行为。人们的行为是否符合历史发展规律和最大多数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判断人们行为是否符合正义的客观标准。 何为正义?柏拉图认为:“各尽其职就是正义”,乌尔比安认为:“正义就是给每个人以应有权利的稳定的永恒的意义”,凯尔森认为:“正义是一种主观的价值判断”。在这个概念上,学者们有着不同的理解,我们的概念中,正义即公平、公正。正义是法源之一,更是法的追求与归宿。 既然正义是一种主观的价值判断,一种行为、状态是否正义就涉及到三个要素:人、社会和与人直接相关的事物。人是正义反映的主体,也是评价正义的主体;社会的形成归于人的产生和结合,社会对人的分工、分配起着重要作用,个人得不到与他人平等的地位、待遇,往往归结于社会的不正义(公平);而与人直接相关的事物,如地位、资格、自由等,其多寡优劣主导着人们的评价。在远古最原始的社会形成时,有了原始的劳动成果的分配,人们就开始了关于正义的讨论。至于何种行为与状态是正义的,用不同的标准、角度和站在不同的立场上,其观察和得出的结论往往是不同的。 美国学者罗尔斯提出了正义的两个原则,其一,是每个人对于其他人所拥有的最广泛的基本的自由体系相容的类似自由体制都应有一种平等权利;其二,是社会的和经济的不平等应这样安排,使它们(1)被合理地期望适合于每一个人的利益;而且(2)依存于地位和职务向所有人开放。罗尔斯还指出了可表示如下的更一般的正义观:“所有社会价值--自由和机会、收入和财富、自尊和基础--都要平等的分配,除非对其中一种价值或所有价值的一种不平等分配合乎每一个人的利益。” 将法律的观念从正义中解脱出来是有困难的。在媒体和一般人眼里,正义和法律的概念不断的被交叉混同,而且纯粹法学反对将法和正义相等同,主张将二者当作两个不同的问题来处理。而我个人更倾向与使二者融合,我并不赞成过分清晰的区别这两个概念。法律抛弃正义,便丧失其规范社会关系的作用;同样,正义脱离法律,就丧失了载体,仅仅只能成为“价值判断”,没有实际用途。我非常推崇凯尔森的观点,即正义作为一种主观价值判断也许为法律科学所排斥,但如果将正义理解为“合法性”,那么法律科学中就应当包括正义概念。 人们评价一部法律是否符合正义标准(合法性)时,往往是立足于这部法律是否能将社会关系调整得令所有社会成员都满意,但事实上,能够满足每个社会成员需要的法律是不可能存在的,可以说:每个人的需要不一致,需要间的相互冲突也难以避免,那些合乎正义的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社会秩序能达到的也只能是大多数社会成员的认可和满意。 还应当提及的便是自然法学派提出的绝对正义的概念,自然法学派主张法的二元论,认为法应分为实在法和自然法,在不完善的实在法之上,存在着完善的,绝对正义的自然法。但理性的人应当知道:这种绝对正义是不可能存在的,如同世界是可知的,人有无穷的认知能力,而世界永远不可能被完全认识,借用凯尔森的话“正义是一个人的认识所不能接近的理想。” 法律需要接受方方面面的考验,在人们寻求法律帮助时,在法律制裁罪犯时,公平是否得到维护,正义是否得到匡扶,这是法律正义性(合法性)认定的标尺,也是法律生存的土壤,法律立足正义,才能使正义的概念在法律的基础上得到升华。 回答者:suncontest - 举人 五级 4-26 21:44字典里有的就不说了~ 我自己的字典里正义就是~做你自己认为对的事,所需要的理由~ 回答者:狐狸送的花 - 门吏 二级 4-26 21:45正义 对政治、法律、道德等领域中的是非、善恶作出的肯定判断。作为道德范畴,与“公正”同义,主要指符合一定社会道德规范的行为。人们的行为是否符合历史发展规律和最大多数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判断人们行为是否符合正义的客观标准。 正义是一种主观的价值判断,一种行为、状态是否正义就涉及到三个要素:人、社会和与人直接相关的事物。人是正义反映的主体,也是评价正义的主体;社会的形成归于人的产生和结合,社会对人的分工、分配起着重要作用,个人得不到与他人平等的地位、待遇,往往归结于社会的不正义(公平);而与人直接相关的事物,如地位、资格、自由等,其多寡优劣主导着人们的评价。在远古最原始的社会形成时,有了原始的劳动成果的分配,人们就开始了关于正义的讨论。至于何种行为与状态是正义的,用不同的标准、角度和站在不同的立场上,其观察和得出的结论往往是不同的。 回答者:长春96460 - 童生 一级 4-26 21:52处理事情合情合理,不偏袒哪一方面:~合理ㄧ~交易ㄧ裁判~。 正义 : zhènɡ yì 对政治、法律、道德等领域中的是非、善恶作出的肯定判断。作为道德范畴,与“公正”同义,主要指符合一定社会道德规范的行为。人们的行为是否符合历史发展规律和最大多数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判断人们行为是否符合正义的客观标准。  个人认为 正义需要牺牲 被称为侧忍的正义]
第2个回答  2013-10-20
何为公平正义?现代意义上的公平指的是一种合理的社会状态,它包括社会成员之间的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过程公平和结果公平。 所谓权利公平,是指公民的权利不因职业和职位的差别而有所不同,其合法的生存、居住、迁移、教育、就业等权利得到同等的保障与尊重。 所谓机会公平,是指公民能普遍地参与社会发展并分享由此而带来的成果。 所谓过程公平,是指公民参与经济政治和社会等各项活动的过程公开透明,不允许某些人通过对 过程的控制而谋取不当利益。 所谓结果公平,则主要指在分配上兼顾全体公民的利益,防止过于悬殊的两极分化,以利于共同富裕的实现。 正义的内涵与公平存在若干重叠,但它更多的指向是社会的是非观及荣辱观。它呼唤社会正气,谴责歪风邪气,与各种社会丑恶现象更是水火不容。 公平正义是古往今来人们衡量理想社会的标准之一,也是人类社会发展进步的重要价值取向。就当代中国而言,公平正义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处于十分关键的基础地位。没有公平正义,社会的诚信友爱、安定有序、充满活力等等也都无法实现。]
第3个回答  2013-10-19
公平 :ɡōnɡ pínɡ  处理事情合情合理,不偏袒哪一方面:~合理ㄧ~交易ㄧ裁判~。 正义 : zhènɡ yì  对政治、法律、道德等领域中的是非、善恶作出的肯定判断。作为道德范畴,与“公正”同义,主要指符合一定社会道德规范的行为。人们的行为是否符合历史发展规律和最大多数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判断人们行为是否符合正义的客观标准。 呵呵,词典上查的!~~~~~~~~~~~~~~~~^_^]
第4个回答  2013-10-19
公平正义具有的历史性和相对性。公平正义的历史性表现在它受一定时期生产力发展水平和与之相适应的包括政治、法律等上层建筑发展状况的制约,在不同历史条件下的实现方式和实现程度都是不同的。公平正义的相对性则表现在它总相对于一定时期社会某种不合理的规则或现状而言,不存在绝对不变的衡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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