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企单位工作,然后成立了一个公司,让我当法人代表和总经理。但事实上我只是挂名,公司所有事都是总公司开会定 。请问,公司如果出事,我有责任吗?大吗? 备注:成立公司时,是别人拿我身份证办理的,我没有写委托,自己也没去办理执照。2,前一段我给总公司递交辞职法人职务报告了,但不了了之了。我该怎么办。毕竟是国企,我不想失去这份工作
谢谢您的解答 。我想问下,我递交辞职法人总经理职务报告。总公司不给回复怎么办。
如果公司出事,我递交辞职信的记录是不是可以作为证据。
由于单位法人代表变更和总经理变更有相关审批流程,以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等,国有单位内部决策缓慢,这是没办法的事情。只有继续等待和你去催促。
递交辞职信可以作为未来免责的证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提前一个月向单位提出辞职就可以了,即到期后就生效并不一定需要单位批准。除非和你签订的合同里另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