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招聘公告(10人)已发布,其招聘条件如下:
(1)报考条件
本次报考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能吃苦耐劳,自愿服从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工作岗位安排,主要条件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报考条件详见附件。
(二)招聘方式:招聘的工作人员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
(三)劳动报酬:3500元/月(含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五险一金)。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2、岗位条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