乖巧的
康乃馨16112211
发表于:2018-01-05 22:02:46
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可以作为公司辞退员工的理由吗?如果可以,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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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依蓝 2018-01-08 11:31:26
这个取决于
员工手册或者是相关的制度。如果制度上明确规定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是属于严重违反
公司制度的,则可以作为辞退员工的理由。如果公司制度上只是表明上班时间不能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那么你还得证明,员工在上班时间做与公司无关事情严重影响了公司的利益 的情况下,才可以作为辞退的理由,否则需要给一定的
经济补偿。
依据
劳动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
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