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提前下班交通事故摔倒脑出血算工伤吗?如果工伤说是会有后

您好,我是提前下班交通事故摔倒脑出血算工伤吗?如果工伤说是会有后遗症,算是残疾吗?

提前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存在认定为工伤的可能性。

职工下班途中遭受交通事故伤害,认定为工伤,必须满足三个条件,即合理时间、合理路线、非本人主要责任,缺一不可。职工提前下班,一般而言,属于早退,不再合理的时间之内,不能认定为工伤。但是,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合理的时间,在合理的路线,并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定不负主要责任的,可以认定为工伤:
一、经主管领导同意提前下班的;
二、虽然未经主管领导同意提前下班,但工作确已完成,临近下班时间的,虽有过错,但过错不大不应影响合理时间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人社部办公厅
《关于工伤保险有关规定处理意见的函》
人社厅函[2011]339号
关于新《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如何理解和适用问题,经征得国务院法制办和最高人民法院同意,并商公安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提出如下处理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该条规定的“上下班途中”是指合理的上下班时间和合理的上下班路途。
二、该条规定的“非本人主要责任”事故包括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和非本人主要责任的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和火车事故。其中,“交通事故”是指《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的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事件。“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三、“非本人主要责任”事故认定应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交通运输、铁道等部门或司法机关,以及法律、行政法规授权组织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书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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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8-02
提前下班属于违反单位劳动纪律的行为,单位可以给予职工相应的违纪处理,但违反内部管理行为,并不影响工伤性质。

职工擅自离岗只是违反用工纪律,本身并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不构成工伤的法定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与此同时,《工伤保险条例》还规定“职工符合本条例第14条、第15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6-08-02
只要发生的交通事故不是你自已负主要责任,能能认定为工伤,而且如果因此留下后遗症,应该以残废进行工伤等级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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