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有说服力辞职理由

最有说服力辞职理由

职场风云,变幻莫测。在高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辞职不在是什么新鲜事,导致我们决定辞职的理由数不胜数:待遇、个人发展、公司前景等等,甚至不需要任何理由,但当我们提交辞职申请的时候,一个没有说服力的辞职理由是不会得到主管认可的,为了能让自己顺利辞职,我们书写辞职申请时可以用到一下几种有说服力的辞职理由。
1.以家庭为由
辞职理由中“家庭”是最好的理由。我们每一个人都在自己家庭里扮演着某一种角色,工作其实就是为了维护一个幸福的家庭,为家庭承担责任是每一个人义不容辞的义务,处理家庭事宜这个理由,绝对不会被你的领导驳回。例如:“家里老人病情加重,需要回家陪护”、“孩子没人看护,不得已辞职照料孩子”等。
2.以个人为由
递交的辞职申请理由要诚恳,那么最好的辞职理由就要从自身寻找,在工作中,我们当然要让领导明白自己是把公司利益放在首位的,但维护个人的正当利益是无可厚非的,充分合理的以个人为由的辞职请求,是能够得到主管部门理解的。例如:“近期身体不适,医生建议在家静养,为了不耽误公司正常工作,提出辞职”、“个人能力无法适应目前的工作,决定继续读书深造”等。
3.以公司为由
当然我们辞职的理由不可能只是自身家庭原因,其实更多的还是公司的某种情况不符合自己的要求,但在写辞职申请的时候,我们最好不要对公司发任何牢骚,即便有,也要用委婉的语气提出。例如:“公司要求严格,而我是一个性格较为闲散的人”、“公司所在地气候过于炎热潮湿,自己是北方人无法适应”等等。
4.其他原因
当然除了以上三种常用的辞职理由外,我们还可以结合自身及所在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不同的有说服力的辞职理由,这里不再一一例举。
辞职时要找到最有说服力的理由其实很简单,我们只要掌握一个原则即可,那就是态度诚恳,不管你提出什么样的辞职理由,最有说服力的不是理由本身,而是你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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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11-08
合理就是有说服力。
当事人想辞职,按照程序,应该书面提交辞职申请,辞职报告简单一点就好,但是应该真实合理,可以参考以下范文。
  辞职报告(范文)
  尊敬的公司领导:
  我因xxx的原因,目前无法继续工作,经本人再三考虑,决定在X年X月X日辞职,特向公司提交辞职报告。 希望您能及时找到合适的人选接任我的工作。
  辞职人:xxx
  年月日
  离职原因大体有以下几方面:
  1、感觉个人在公司发展的空间有限;
  2、薪酬待遇与个人期望值有较大差距;(注:待遇比同地区同岗位平均水平低15%-20%,员工将对公司产生抱怨;待遇比同地区同岗位平均水平低25%,员工将极有可能选择离职)
  3、员工与领导层之间的互相信用程度较差,员工与上司不容易沟通,想法得不到上司重视;
  4、与领导人在公司理念上产生分歧(这条大都发生在企业高层离职上);
  5、企业人际关系过于复杂,导致员工情绪低落、心情郁闷;
  6、公司发生改制、股东或主要经营者更换等,被调整离职;
  7、个人原因(如自己选择创业、离开企业所在城市、出国、考研等)选择离职;
  8、公司对员工的职业生涯规划不清晰,在员工晋升、培训、薪酬增幅、激励、承担更多工作责任方面与个人期望值有较大差距,员工感觉到成长机会较少而选择离职;
  9、办公环境不佳,如有辐射、噪音、被动吸二手烟等;(这一项在女性离职原因中占有一定比例);
  10、合同期满或项目(工程)到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追问

如果十八,九岁的人辞工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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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6-12-04

  劳动者最有说服力的辞职理由就是《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具体内容。

  《劳动合同法》第38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①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②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③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④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⑤ 因本法第26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它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3个回答  2020-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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