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7-06-15
这种情况不太可能,也极少极少。除非你自己没有提供个人身份证。
如若确实,可以找当时的医护人员(至少两人)作证,出具证明,才可以补办。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7-06-15
一般超过一定时间助产机构不再补办,
只能按无《出生医学证明》落户规定办理。
第3个回答 2017-06-15
还是去补办一个《出生医学证明》吧。 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由签发机构所在地辖区妇幼保健机构统一办理。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持有效身份证件、书面申请、原签发单位出具的相应分娩记录和原《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复印件、新生儿父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是否登记户口的证明等相关材料,向签发单位所在地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提出补发申请;经确认情况属实,将丢失证件编号等信息在当地新闻媒体声明作废一个月后,可予以补发(已申报出生登记的只补发正页,副页由补发单位保存)。 补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内容须与原证信息一致,并加盖《出生医学证明》补发专用章。补发后及时将相关信息做好登记(表8),并由领证人、发证人签字。
第4个回答 2017-06-15
正规医院的话有医疗存档的,可以开,如果没有估计够呛,你可以去问问,当初在哪生的孩子就去哪开,医院的生产档案存档16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