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真的出现了性解放吗 不是程朱理学盛行吗

如题所述

中国历史上,“男风”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现象,普遍流行于朝廷和民间,尤其是魏晋南北朝和明清时期。这种风气是受当时的动荡的社会环境,严苛的性禁锢的政治制度、崇尚人性自由的文化背景影响的。它的盛行在破坏封建礼教的同时,也繁荣了同性文学。然而人们对同性之爱充满排斥的同时,也应该要正视这种社会现象的正常性,为百年男风探索新的正规出路。

关键词:中国历史;男风

男风,指同性恋现象或同性恋活动。现代社会大多数人对“男风”抱以排斥态度,然而中国历史上的“男风”记载却是不绝于史书的,由此可见“男风”在古代之盛,以及古人对“男风”的赞同态度。如魏晋南北朝时期“男宠大兴,甚于女色”① 的记载。此外,不少文人墨客的诗文也从一个侧面表现了当时历史时期人们对“男风”的态度看法,如阮籍在他的诗《咏怀诗·三》里对“安陵”、“龙阳”这些事情加以吟咏赞美:昔日繁华子,安陵与龙阳。夭夭桃李花,灼灼有辉光。悦泽若九春,磐析似秋霜。流盼发姿媚,言笑吐芬芳。携手等欢爱,宿昔月衣裳。愿为双鸟飞,比翼共翱翔。丹青着明誓,永世不相忘。纵观中国历史上的“男风”,根据其中有无同性之爱可分为两种:一、强权下的无爱之爱这种借风气往往出现在君王贵族这样的上流社会,他们权势剥夺他人的性选择,迫使年轻俊美的男子供其亵玩,其中的明正德皇帝武宗可堪称一最。武宗喜年少英俊的娈童,其男宠不计其数并且到处搜罗男宠,其一是从宫里的太监中鳞选娈童作贴身随从,当然也与之进行性活动:“武宗初年,选内臣俊美者以充宠幸,名曰“老儿当”( “老儿当”是当时男同性恋的代名词。由于男风泛滥,当时对男同性恋有不少代名词与“雅称”),犹云等辈也。时皆用年少者,而曰老儿,盖反言之。”②徐充《暧姝由笔》卷三亦曰:“正德初内臣最宠狎者入老儿当,犹等辈也,然实不计老少,惟宠狎是尊。余近访知老儿当皆选年少俊秀内臣为之,岂闳孺、籍孺之类欤?”而且,武宗猎艳对象也不限于内臣,当其外出游幸活动中亦四处搜罗娈童:“武宗南幸,至杨文襄家,有歌童侍焉。上悦其白皙,问何名,曰杨芝。赐名曰“羊脂玉”,命从驾北上。先是上出宣府,有歌者亦为上所喜。问其名,左右以“ 头上白”为对,盖本代府院中乐部,镇守太监借来供应者,故有此诨名。上笑曰:“头既白,不知腰间亦白乎?”逮上起,诸大璫遂阉之。盖虑圣意或欲呼入内廷,故有此问。③众多的娈宠,或为功名利禄,或为荣华富贵,或屈服于强权之下,只有少数奋起反抗。公元370年,苻坚的前秦一举摧毁了慕容家族的前燕帝国,前燕的一对皇族姐弟:十四岁的清河公主和十二岁的慕容冲也落入苻坚之手。苻坚贪恋两人的美貌,对这小姐弟非常宠爱,当时长安城中就有歌谣“一雌复一雄,双飞入紫宫。”但是这一雌一雄岂愿意充当符坚的性童呢?最终慕容冲反叛,苻坚倒台。慕容冲用自己的怒火宣告了一个事实:被权力污染的性爱,带给人们只有屈辱与痛苦。二、惺惺相惜的有爱之爱元代林载卿的《诚斋杂记》记载了春秋战国时期士人阶层中潘章和王仲先从相见到相爱,情同夫妇,甚至同死的事情。他们俩合葬的墓冢后来还长出一棵枝叶相抱的树,可谓死后仍相爱如故,贞诚感天,这棵树也称为“共枕树”。这个故事虽趋于神话了点,但我们仍能从中看到潘章于王仲先之间深厚的爱情。另外汉哀帝与董贤的故事也是为世人所津津乐道的。董贤,字圣卿,云阳人也,为人美丽自喜,哀帝望见,说其仪貌,拜为黄门郎,由是始幸。问及其父,即日征为霸陵令,迁光禄大夫。贤宠爱日甚,为驸马都尉侍中,出则参乘,入御左右,旬月间赏赐累巨万,贵震朝廷。常与上起卧。又尝昼寝,偏藉上袖,上欲起,贤未觉,不欲动贤,乃断袖而起。④由此可见哀帝对董贤的情谊之深。孔子在《论语》中说:“不有祝佗之佞,而有宋朝之美,难以色于今之世!”墨子亦云:“王公大人,未知以尚贤使能为政,无故富贵,面目佼好则使之,岂必智且慧哉!王公有所爱其色,故不能治百人者,使处于千人之官;不能治千人者,使处于万人之官。”由此可见“男风”是有违礼法的。那么,在中国古代,这么一个无处不充斥着封建礼教思想的社会中,这种完全违背礼教思想的同性之爱为何会有如此大的影响,乃至自成一“风”的呢?这里不得不提到两个具有代表性的历史时期:玄学兴行的魏晋南北朝时期和实行性禁锢的明清时期。一、魏晋南北朝时期1、动乱的年代男风的形成和当时的政治动乱,军阀割据,民无所从的形势分不开。魏晋南北朝时期战乱不断,政治黑暗,统治阶级无暇顾及对伦理道德方面的教化,导致礼教松弛,人们的婚爱状况混乱。在这种形势下,不少人以颓废、放浪、利己的态度对待人生,“风流相放,唯色是尚”,甚至“以男为女”,又或者自形女色以求慰藉。另外,此时期可谓士人天堂,天下寒士尚玄学,好清谈,讲风度,求自由,由此形成了当时放浪形骸,人性自由达到到极致的社会风气。正史上有段关于文学家庾信与梁宗室萧韶同性之爱的有趣的记载:“韶昔为幼童,庾信爱之,有断袖之欢,衣食所资,皆信所给。遇客,韶亦为信传酒。后为郢州,信西上江陵,途经江夏,韶接信甚薄,坐青油幕下,引信入宴,坐信别榻,有自矜色。信稍不堪,因酒酣,乃径上韶床,践蹋肴馔,直视韶面,谓曰:‘官今日形容大异近日。’时宾客满坐,韶甚惭耻。”⑤这段资料描述了当时庾信因为萧韶对自己的冷落,致使双方发生矛盾冲突,甚至于侮辱对方。可见,当时男风不仅盛行,而且其深入程度已经非表面作秀,而是如同男女之爱一般,礼遇冷淡之时,会有怨恨甚至争吵冲突的现象出现。2、玄学的兴盛间玄学的兴起,使人们开始用理性的眼光,去审察、批判过去的一些道德观和世界观。与何晏并为玄学宗师的王弼,提出了“崇本息末论”,强调以自然无为为“本”,名教礼法为“末”,强调人的自然性。嵇康则更是明确地提出了“越名教而任自然”的主张。在玄学理论的强盛影响下,一些知识分子首先接受了这种观念,开始强调人的真情实感、自然之性和个性,基于这个前提,追求声色也是自然而然,而且是名正言顺的事情。这在一定程度上摆脱了以前名教经学桎梏及名利的束缚。所谓食、色,性也,人之大欲。既然要追求自然和人性,那当然也包括了性爱在内。因此我们可以说魏晋名士们在追求人性自然、思想道德解放的同时,也追求着肉体上的解放。
3、独特的审美出于对生命的珍惜和留恋,魏晋士人重视外貌打扮,在涂脂抹粉中寻求生命的美感。《晋书·潘岳传》曰:“岳美姿仪,辞藻绝丽,尤善为哀诔之文。少时常挟弹出洛阳道,妇人遇之者,皆连手萦绕,投之以果,遂满车而归。”⑥这种以男子修饰仪容、敷粉装扮为美的社会风气造成了当时社会上的男子脂粉气过重,偏向女子的阴柔。而这种现象正是促进了男子同性之爱的发展。二、明清时期1、物极必反的性禁锢明代谢肇制所著的《五杂俎》中,详细地阐述了男同性恋作为一种历史传统发展至明代的情形:“男色之兴,自伊训有比顽童之戒,则知上古已然矣。安陵龙阳,见于传册,佞幸之篇,史不绝书,至晋而大盛,世说之所称述,强半以容貌举止定衡鉴矣。史谓咸宁、太康以后,男宠大兴,甚于女色,士大夫莫不尚之,海内仿效,至于夫妻离绝,动生怨恚。宋人道学,此风亦少衰止,今复稍雄张矣,大率东南人较西北为甚也。”由此可见,明代时男风仍是十分盛行的。但是,众所周知,明代继续受程朱理学、封建礼教的影响,“存天理,灭人欲”,实行着非常严酷的性禁锢:明宣宗以后,朝廷颁布法令,裁汰官妓,且对此项条令严格执行。无论官员士子,凡有宿娼者,亦或稍有不正当性行为,轻则贬谪,重则加以革职,且永不录用。然而,恰恰就是这种性禁锢促使“男风”的发展和盛行,玄德皇帝意欲重归道德的初衷不但没有实现,反而南辕北辄,适得其反。因为在封建社会中,婚姻是不自主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由此促成的夫妻之间感情往往淡薄。恩格斯说过卖淫和通奸是一夫一妻制的补充。现在宿娼这条“补充”之路既断,于是只好在同性之间发泄了。《五杂俎》中有以下一段论述:“衣冠格于文网,龙阳之禁,宽于狭邪,士庶困于阿堵,断袖之费,杀于缠头,河东之吼,每末减于敝轩,桑中之约,遂难偕于倚玉,此男宠之所以日盛也。”即是说,与嫖妓相比,男风在当时既没有和法律抵触而且也花费较少的钱。此外,男子相亲,妻子很难过问、追究、反对,家庭矛盾也不会十分尖锐。对宗室而言,同性之爱不会诞生后代,造成血统紊乱,这对满清统治者而言是很有必要的,因为满族人重视血统,尤其是皇族,为保持自己满族人的皇族血统,满清朝廷严禁满汉通婚。这样一来,同性恋就成为一种为统治者所默许的满汉之间的性关系,于是社会就在严格控制异性性爱行为的同时,放宽了对同性之爱的限制。这样,男风就越刮越盛了。2、思想解放以明朝哲学家王阳明(1472—1528)为代表的,崇尚“心即理“一派,逐渐冲破了”存天理,灭人欲“的宋儒理学的束缚,伸张自然情欲的主张开始萌芽。王阳明崇尚个人表现和个性发展,而他的追随者随后发展了这种哲学。他们提出欲望和情感是人的本性,压抑使人无为,人应该表达和释放来自内心和本性的情欲。宫廷中的同性恋风气固然会有一定的社会影响,但真正使男风盛行的还是整个社会的性观念和性取向的改变,尤其是广大士人和官员的积极参与。在中国古代,士人是社会潮流的领导者,他们的趣味和倾向有时往往会比朝廷的诏令更具号召力。除了那些以正统自居的道学家之外,明清士人通常不仅不排斥或谴责同性恋,反而常把它作为一种风流韵事而津津乐道,并加以倡扬。这种道德观念上的开放,导致了同性恋之风在明清两代的空前繁盛。中国文学的巅峰之作《红楼梦》里,曹雪芹就描写了宝玉和秦钟、宝玉和蒋玉涵的恋情。清朝乾隆年间的学者袁枚的《子不语》中载有大量的同性恋故事,而袁枚本人与吴下秀才郭淳之间就有一段同性恋情。著名诗人兼书画家郑板桥自叙“余好色,尤喜余桃口齿,椒风弄儿之戏。”⑦算是承认了他也好男风。清代同性恋文学中一批专门描写同性恋爱的《宜香春质》、《龙阳逸史》和《品花宝鉴》等作品的出现无疑反映了当时的男风之兴盛已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纵使男风在中国古代盛极一时,但是,基于男风在中国历史上一直以迷恋年轻男色为核心,享乐性和短暂性是其特点,它盛行百年,却始终没有形成一种社会力量,或形成以同性联姻为主的家庭模式,或者婚姻机制,这些都直接导致了清末以后男风的衰微。
从文明发展上看,同性之爱在中国受到压制是中华民族百年悲剧的一部份。封建社会时期,同性恋者往往成为社会运动的牺牲品。男风兴盛,招引了统治者的注意,使自身成为一个"社会问题"。相比之下,古希腊的斯巴达同性情人军团在保家卫国方面创下了丰功伟绩,在这种环境下,同性恋受到社会的宽待以至赞美,可谓实至名归。洋炮轰鸣下姗姗来迟的戊戌变法不幸胎死腹中,使当时康有为提出的婚姻法(包括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内容)未能在神州大地实行。五四运动提倡向西方学习,然而不幸的是当时的西方普遍视同性恋之爱为病态,而五十年代西方兴起的同性恋正常性和健康性研究以及后来的平反政策,却因学术交流的中断而未能及时吸收,“断章取义”的学习使同性恋至今在中国仍然被列为病态。而现如今改革开放已经三十周年,部分中国人民已经渐渐重新认识同性恋的正常性,为同性之爱平冤昭雪。越来越多的人们开始了解和理解同性恋,社会也渐渐开始接受同性恋。我想,我们作为国家的新一代,国家的未来,也有必要正视同性之爱,以史为鉴,在我们追求异性之爱的同时,也帮助这些长期受到歧视的群体探索出一条让他们能长期健康安定生活的生存道路。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