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劳动合同,说不是公司员工,说合作关系!没有工资

没有劳动合同,说不是公司员工,说合作关系!没有工资,反而像我要钱,现在我不做说之前做的广告费,要我出钱,来公司上班没有合同,没有入职表,没有登记表,我拿他没有办法怎么解决

如果是合作关系,双方应该有合作协议,没有合作协议,不能算合作关系。劳动者在公司工作,应该按《劳动合同法》规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行为,双方建立劳动关系,签定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执行劳动合同法,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督查、督促用人单位改正,也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附:《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规的相关条款:
《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
 
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五条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劳动法实施细则》有关条款:
 23、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从第2个月到第12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从第十二个月开始,视为与劳动者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再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到期后未续签劳动合同,劳动者继续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24、劳动者方面的原因致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一个月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出终止劳动关系,且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致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一个月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用工超过一个月后双方仍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即使每用支付了二倍工资,也不能随意终止劳动关系,应按照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如用人单位违法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则须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第八十七条的规定办理。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补签劳动合同时,劳动合同期限应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条款: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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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12-14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可以通过证据来证实双方确实存在劳务雇佣有关系。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第2个回答  2018-11-09
有没有当初招聘你的招聘简章?
有没有邀约你面试的短信、邮件或者电话录音?
有没有给通过邮件发Offer?
有没有工牌,以及和客户的往来邮件、以公司名义准备的客户方案?
如果对方强调是合作关系,那可以让对方举证啊。如果举证不能,你又有相关的一些证据链,那就会朝着是劳动关系的方向被确认了。
第3个回答  2015-09-30
去劳动局 根据劳务法规定 只要存在劳务行为 就算没有合同也要发工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8-11-09
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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