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通知被告人是用手机打电话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3-05-24
如果你被法院起诉了,法院是不会用打电话或发短信方式通知被起诉人的。打电话或发短信通知被起诉人的方式是非法的,法院不会用非法的送达方式送达传票。法定的传票送达方式有公告送达,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委托送达,留置送达等,在送达的同时受送达人要签收,必须有送达回证。
被告人,根据我国程序法的相关规定(《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在刑事案件诉讼中,被公诉机关指控涉嫌犯罪的当事人称作“被告人”。但在民事、行政案件诉讼中的被指控的当事人称作“被告”,提出指控的一方则称为“原告”,也就是说只有在刑事案件中才有“被告人”的称谓。
法院通知被告的传票送达方式:
1直接送达:由法院的审判人员和书记员或司法警察将应送达的诉讼文书直接交付给受送达人本人、代理人或同住成年家属(对单位为法定代表人或专司收件的人)的送达方式。
2委托送达:法院直接送达有困难,委托其它法院代为送达的送达方式。它是直接送达的补充。严格意义上讲委托送达不是一种独立的送达方式,它只是法院相互间的协助行为而已。
3邮寄送达:法院送达人员将应送达的诉讼材料通过邮寄方式交受送达人的送达方式。
4留置送达:即直接交给被告,而被告拒不签收的情况下,将传票留在被依据,即视为已经送达。
5转交送达:对军队中的军人以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人通过其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部门或监所行政部门转交给受送达人的送达方式。
6公告送达:又叫拟制送达。指在报纸或其它载体上刊登公告,经过一定期限即产生送达效果的送达方式。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六十一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可以采取捎口信、电话、短信、传真、电子邮件等简便方式传唤双方当事人、通知证人和送达裁判文书以外的诉讼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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