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法院调解后仍然不还怎么办

如题所述

欠钱不还法院调解后仍然不还的解决方法如下:
1、如果债权人持有法院出具的调解书,债务人仍旧不按照调解书履行债务,那么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如果持有的是经过司法确认的调解协;
3、如果申请被驳回,当事人可以协商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是重新达成新的调解协议,也可以选择直接向法院起诉,主张债权。如果只是一般的调解协议,不可以直接申请强制执行。
不还钱的起诉流程如下:
1、写好起诉书;
2、携带证据和起诉书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
3、法院审查确定受理后就会开庭审理;
4、法院判决;
5、执行判决。
起诉不还钱,需要的材料如下:
1、起诉状;
2、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如需委托,需要授权委托书;
4、为便于立案,携带一些简单的证据等。
综上所述,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可以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强制措施。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
经依法设立的调解组织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申请司法确认的,由双方当事人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下列人民法院提出:
(一)人民法院邀请调解组织开展先行调解的,向作出邀请的人民法院提出;
(二)调解组织自行开展调解的,向当事人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调解组织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调解协议所涉纠纷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向相应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
第二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当事人可以通过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达成新的调解协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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