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难产假期多少天

如题所述

208天。广州女职工生育假期是
1、生产
(1)顺产的,98天;
(2)难产(剖腹产、会阴Ⅲ度破裂)另加30天;
(3)吸引产、钳产、臀位牵引产另加15天;
(4)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2、流产
(1)怀孕2个月以下流产的,15天;
(2)怀孕2个月以上4个月以下流产的,30天;
(3)怀孕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流产的,45天;
(4)怀孕满7个月以上发生死胎和早产不成活的,75天。
产假奖励假80天工资怎么算
产假奖励假80天工资计算如下:
1、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2、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3、从业生育女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不满一年的,其生育生活津贴按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本市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
综上所述,广州难产假期是208天,是正常产假98天(包括产前休假15天)+80天的计划生育奖励假+30天难产假。
【法律依据】:
《广东省实施办法》
第十一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增加30天产假;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按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奖励假。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十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在子女三周岁以内,父母每年各享受十日的育儿假。假期用工成本分担,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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