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民政局内设机构涵盖了多项重要职责与服务,旨在全面支持民政事业和社会福利工作的高效执行。以下是对各机构主要职责的概述:
负责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制定工作规划并监督实施,管理机关文秘、信息、网络、档案、财务、安全等事务,参与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的草拟与协调,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执行指导,管理人事、劳动工资与离退休人员服务,制定财务规章制度,监督民政事业费使用,负责全市民政统计工作。
加强基层自治组织建设,依法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选举,研究基层政权建设,组织社区服务管理工作,推动社区建设,指导社区组织干部培训。
负责拟定救灾和社会救济规定,组织协调救灾工作,核查灾情,管理救灾款物,负责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和敬老院管理。
负责退役军人、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规定制定与实施,审核安置计划,指导安置工作,管理军供站,负责军队离退休干部的安置与服务。
负责社会福利企业报批、年检与日常管理工作,指导企业改制,进行招商引资。
协调、指导全市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处理日常事务,监督村务公开与民主管理,组织调研与典型推广,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政策法规宣传与执行。
负责组织实施拥军优属、优待抚恤政策,指导拥军优属活动,监督革命烈士褒扬与军烈人员抚恤,管理优抚事业单位。
管理地名工作,研究起草地名管理法规、规划和计划,负责行政区划调整、边界管理与地名标志设置,编辑地名资料与出版地名图书。
管理婚姻登记,指导儿童收养,负责殡葬管理与服务,审批公墓和殡仪馆,指导殡葬事业单位。
组织军休干部的政治学习,落实生活与医疗待遇,开展思想政治教育与文化体育活动,发挥军休干部的社会作用,提供政策咨询服务与档案管理。
审核城乡低保对象,发放低保金,管理低保档案,培训工作人员。
管理社团与民办非企业单位,监督其活动,查处违法行为,指导登记管理工作。
办理婚姻登记与相关服务,宣传婚姻法律法规,倡导文明婚俗。
监督婚姻、殡葬法律法规,查处违法行为,规范婚丧服务。
审核管理公墓,做好规划审批与宣传工作。
提供运尸、殡仪服务,实行24小时服务,按规定收费,提供丧葬用品,提供优质服务。
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收集整理烈士事迹,维护烈士纪念设施,接待各界群众。
组织慈善活动,筹集慈善资金,开展社会救助,宣传慈善事业,促进地方慈善事业。
从事民政相关实业。
募集福利基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
提供对特殊困境人员的应急救助服务。
提供社区服务与便民利民服务,开展家政、物业、劳务输出、人才交流、婚姻介绍等业务,促进和谐社区建设。
为孤老优抚对象提供集中供养服务,贯彻国家供养政策与方针。
这些内设机构共同协作,旨在确保民政事业的全面、高效发展,为社会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服务与支持。
滕州市民政局是主管全市民政工作的政府机构。近年来,滕州市民政局先后被授予全国爱心献功臣活动先进单位、全省民政系统创建文明行业先进单位、省基层政权建设先进市、省村(居)委会建设先进市、省民政系统行风建设先进单位,2002年、2006年连续被国家民政部授予全国民政工作先进市称号,连续五届被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命名为“全省双拥模范城”, 2007年又被国家民政部评为“基层矛盾排查调处工作先进单位”,被确立为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