鞋类三包法规定退换货条件

如题所述

1. 鞋类商品的三包(退货、更换、修理)有效期规定如下:
- 50元以上100元以下(含50元)的鞋类,三包有效期限为30天;
- 100元以上(含100元)的鞋类,三包有效期限为90天。
三包有效期从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
2. 在三包有效期内,消费者可凭发票或三包凭证,要求经营者进行退货、更换、修理。
3. 皮面鞋自售出之日起保修期为3个月;
革鞋、布面鞋、漆皮鞋自售出之日起保修期为1个月。
4. 经营者应承担退货、更换、修理过程中产生的运输等必要费用。
5. 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该条款规定了消费者在商品不符合质量要求时的退货、更换、修理权利,以及经营者的相应义务。
6. 若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下,消费者在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可以退货;七日后,如果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可以及时退货;如果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消费者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7.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还需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