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年度汇算清缴每个人都要做吗

如题所述

个税年度汇算清缴并非每个纳税人都需要进行。
一、个税年度汇算清缴的适用对象
个税年度汇算清缴主要适用于以下情况的纳税人:
1.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从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去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六万元的纳税人。
2.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去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六万元的纳税人。
3.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的纳税人。
4.纳税人申请退税的纳税人。
对于只有一处工资薪金收入且收入相对稳定的纳税人,如果预缴税款与应纳税款大致相同,通常无需进行年度汇算清缴。
二、个税年度汇算清缴的办理流程
1.纳税人需要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指定的网站或手机APP,填写相关信息,包括收入、扣除、已缴税款等。
2.系统会根据填写的信息自动计算应纳税款和可退税款。
3.纳税人确认计算结果无误后,可以选择提交申请,等待税务部门审核。
4.审核通过后,税务部门会将退税款打入纳税人指定的银行账户,或者通知纳税人补缴税款。
三、个税年度汇算清缴的注意事项
1.纳税人应确保所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避免出现漏报、错报等情况。
2.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纳税人应充分了解相关税收政策,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3.对于存在疑问或不确定的地方,纳税人可以咨询税务部门或专业税务人员,以获得准确的指导和帮助。
综上所述:
个税年度汇算清缴并非每个纳税人都需要进行,它主要适用于那些有多项收入来源或预缴税款与应纳税款存在差异的纳税人。对于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应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时间办理年度汇算清缴,确保自己的税收义务得到履行。同时,在办理过程中,纳税人应注意相关事项,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十一条规定: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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