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运拆迁律师为您解答:一些朋友的房屋,房屋产权登记用途为住宅用房,但已经取得了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这种经营性质的住房,因为临街、地处人流集中的区域,给房主带来很大的经济收益。这类房屋遇到征收,征收方常以“登记性质是住宅”为由,仅按照住宅补偿是不合理的,
对我们普通老百姓来说,法不禁止即自由。我国《民法典》赋予了所有权人权利,在不违反法律规定以及不侵犯他人利益情况下,可以物尽其用。
因此,住改非的存在是有一定的合理性的,具体如何补偿?除了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外,还应包括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住改非的房屋除了比普通住宅多了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外,在房屋评估上,也存在差异。由于这些房屋有较好的地理优势,其租金收入或市场交易交割远远高于同区域其他住宅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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