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和派出所处理可以同时进行吗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不能同时进行。民事案件的处理具有一定的顺序,一般由公安局先进行民事案件处理、调节等。在公安局处理结果出来后,对结果不满,或一方不履行处理结果的,另一方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民事诉讼一般是在公安局结案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四条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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