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被忽必烈看重的南宋大臣贾似道是忠臣还是奸臣?

如题所述



宋史的贾思道在奸臣传上市。它的很多内容来自野史小说,又因为反对者的口,遇事不问是非,都是贬义。比如鄂州之战,说私下协议让钱,做了假公告,这是坏事。但是从元史世祖纪,只有云协议,没有所谓的“退保赔钱”。而且元史年也有记载,忽必烈曾经当着众人的面称赞南宋守备司令贾思道:“只有一个守城的秀才,打不赢,杀不了几个月。你的罪也是读书人的罪!”由此可见贾思道的才华。


如果说秦桧前期的表现有些被某些史家肯定的话,那么作为南宋末年三朝宰相的贾思道只能全盘否定。诚然,贾似道入朝后的垄断朝政、排斥异己、组建私党、奢靡腐败等一系列罪行,对加速南宋的覆灭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无论他是汉奸还是强权,都不为过。但如果能全面、实事求是地评价他,贾思道还是一个有巨大贡献的历史人物。更不用说他在早期镇守淮北、荆湖地区时,在防务、城建、造田、建校等方面的才能和贡献了。从导致南宋后期覆灭的两大“罪状”来看——他在鄂州之战和土地法实施中的表现,这个人也有值得肯定的地方。


论贾似道在鄂州之战中的表现。发生在南宋李宗二年秋冬的宋蒙鄂州之战,是一场关系到南宋存亡的重要战役。指挥蒙古军队入侵的最高统帅是在莫纳汗担任军务总统领的孟可汗之弟忽必烈,以及直接领导鄂州防御的南宋皇帝兼京西湖、四川省南北使贾思道。蒙古军包围鄂州后,宋蒙军激战三个月,双方“死磕”。


但由于种种原因,当年11月初,蒙古军队被迫退出围城,退回北方,南宋取得鄂州保卫战的胜利。但后人不仅不认可贾思道在鄂州之战中的功绩,反而认为是他在这场战争中与蒙古签订了“城下之盟”,后来隐瞒了真相,导致了蒙古的南侵和南宋的灭亡,他是有罪的。事实上,贾思道在鄂州保卫战中的表现赢得了当时民众的敬佩。如诗人刘克庄所言,“蒙古人大举南侵,朝野失城,林彪恐被袭。”贾似道“跳起来,飞奔起来,先打起来,被打起来。”“由于黄阅的高昂代价,你将与你的步兵同甘共苦几个月。是孤城可满蛋,是铁骑扫山色。”


著名学者王白写过一首诗:“仁义遮天,智识吞英雄。五行互制,过去以来谁去当兵了?代马,饮河,求之。””惊,江惊。东西在万里,齐人争春耕。重回皇极,我就开心了。”连忽必烈也不得不承认贾思道的军事才能,感叹“我如道士般自在”。虽然贾似道在鄂州确实与蒙古有过商谈和活动,但双方并没有签订实质性的和约,也没有“削河”、“成藩”的承诺。


至于他后来扣留郝静,企图掩盖求和的真相,为蒙古大举南侵找借口,当然是错误的。然而,应该说


再谈公共领域的法律问题。南宋末年,官僚地主对贾思道实行公地法的攻击最为猛烈。例如,官方的高斯说,公地法意味着“无偿夺取人民的土地,散布毒药到几个县,起诉和派遣的东西,不卖任何钱。”以至于大家都破了产,百姓无依无靠,米价飞涨,快饿死了。”根据这些人留下的记载,后人也全盘否定公地法,进而将其视为贾思道的又一大罪状。


但只要看看公地法实施的历史背景、目的和效果,就可以知道,这绝不是对贾思道的控诉,而是他的政绩。南宋末年,战乱频繁,对口粮的需求很大。然而,由于货币贬值,物价飞涨,国家无力筹集资金,导致口粮短缺。为此,贾思道提出实行公地法,企图解决军粮问题,同时减少铸币发行,使物价更容易上涨,以挽救统治危机。


在土地兼并激烈、国家财政极度困难的情况下,公地法的实施在当时有其必要性和历史渊源,其初衷不能说是不好的。贾思道还率先把浙西的一万亩良田给了公家。公地法实施后,对解决口粮短缺,减少钱币发行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由于官员腐败,尤其是这一措施极大地损害了江南官僚地主的利益,因此遭到了他们的疯狂反对和破坏,导致公地法在实施过程中出现诸多弊病,广大民众也深受其害。但平心而论,有些人在公地法实施过程中故意夸大了它的弊端,即使有,也不是贾思道的错。


如今人们对公地法的否定,既受传统史学的影响,也与负面人物所推行的一切政策措施都不利于民、不值得肯定的思想模式有关,从而影响了对贾思道的正确评价。


可以肯定的是,人的一生很复杂,不可能一辈子做好事而不做一件坏事;一辈子做坏事不做好事也是不可能的,不管是大事还是小事。耻堂存稿博物馆官员说:“然而一代官员,许多贤人和汉奸齐头并进,没有一个人是忠诚的,也没有一个人是嫉妒的。”也就是一个人的身体,更多的得失,无话可说,无话可说。”


在科学评价历史人物的过程中,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为个人好恶和感情所左右,不盲从他人的意见而不加分析,不以古人影射时政,不为迎合某种政治需要而大肆褒贬。以前有这样一句流行的口号:“晚节不忠,不足为训。”如果要求人们守节是合理的,但评价历史人物,认为只要是小人,功德就得一笔勾销,显然是不合适的。有些人会充分评价历史人物,记录和肯定一些负面人物的言行,痛斥其为“历史罪人翻案”。这种说法恐怕违背了以实事求是为核心的唯物史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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