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到市住院要办转诊证明吗

如题所述

县到市住院要办转诊证明吗:是的,由县内转至县外治疗,就必须开转诊证明。
开转诊有两种途径:一是在县内县级医疗组织住院,如需县外省市级医疗组织治疗,由主治医生(本院新农合窗口)出具转诊证明,到县新农合转诊处审批,然后去所指定的定点医疗住院,出院后,如所住医院为即时结报定点医疗组织,直接本县院报销,这叫逐级正常转诊;二是直接到县外省市级医疗组织住院,如所住院即时结报定点医疗组织,住院过后,直接打电话到本县新农合转诊处,直接实施网上转诊,出院后直接在本院实施即时结报(有些地区限定,住院必须持本院的住院证或诊断证明书回本县办纸质转诊),如所住医院为非即时结报定点医疗组织,在住院后3日内必须回本县新农合转诊处解决纸质转诊,出院后回本县新农合办公室报销,非正常逐级转诊者,报销比例下调10%!以上都是省卫生厅转诊的限定。
开转院证明需要什么材料
参保患者办理转诊转院登记,应持有以下所需材料:1.转出医院开具的《转诊转院审批表》;2.转入医院开具的《住院证》(加盖医保专用章);3.《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
【法律依据】:
《医院工作制度》 第十二条 病员住院由本院门诊医师根据病情决定,凭医师开具之住院证,门、急诊病历,公费医疗证,记帐单(自费者按规定预交住院费)到住院处办理手续,住院处再通知病区。危重病员可先住院后补办手续。病员住院应登记其联系人的姓名、地址和电话号码,进行必要的卫生处理。传染病员住院必须严格进行卫生处理。医务人员要主动、热情地接待住院病员,介绍住院规则及病房有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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